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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中却是满满的无措与仓惶。

又一次,他想,又一次。

他要离开我了。陈松茂也要离开我了。

——我要失去他了。

宁思秦22岁在英国认识了jack。那时他们租住同一间公寓,是上下楼的邻居。jack是个中国迷,发现宁思秦会中国功夫之后欣喜若狂,像摇着尾巴的哈士奇一样整天粘着他,要学中文学功夫学这学那。明明两个人同岁,宁思秦每天死气沉沉,jack却欢蹦乱跳,活泼外向自来熟,是非常标准——标准得可能有点过了头的阳光青年。

宁思秦没有办法拒绝他。岂止无法拒绝,他很快就一头栽了进去。

事后想想,那也许并不是真正的爱情,但当时他依赖jack。用比较文艺的话来形容,jack和音乐是他当时生活中仅有的两道光。他们的热恋期长达三年,有两年时间,两人几乎如同连体婴一样,整天整天地从不分离,直到宁思秦毕业那年,双方分别筹备毕业、论文、回国/出国之类的事情,他们黏在一起的时间才逐渐少了。

所以,宁思秦本来应该在jack不再那么粘着他的时候,就有所察觉的。但也许是热恋期太长,也许是他对jack太信任,他居然全无怀疑。在他们回到d市的第三天,jack就整天整天地自己不知道跑去哪里,宁思秦好奇地问他:“才到中国几天,你就交上新朋友了?”

“亲爱的,我在准备一件事情。”jack严肃地竖起一根手指到唇边,“现在先对你保密,好不好?我想给你一个惊喜。”

宁思秦欣欣然同意了。五天以后,jack约他出门,宁思秦怀着满心好奇、喜悦与期待,眼神发亮地在他对面坐下,笑盈盈问:“是什么呀,终于能告诉我了吗?”

jack面如寒霜,将平板电脑在桌上推了过来。宁思秦笑着转过屏幕,看了一眼,心中还在想这个页面似乎颇为熟悉。第二眼,他终于看清了帖子的标题。

没有语言能够形容他当时的心情。

就像夏天最热的日子突然一盆冰水浇下,像披荆斩棘的主角在书的最后一页横死,像乐曲最高/潮处琴弦齐断,每一根断弦在心尖上划出一道血痕。jack在桌子对面机关枪一样开始噼里啪啦责问,宁思秦却仿佛突然失去了英语能力,一个词都听不出来。他近乎仓皇地开口:“不,这不是——你从哪里看到的?不是这样,你听我解释——”

说了好几句他才意识到自己一直在说jack尚不熟悉的中文,咬着牙拼命想要换回英文的时候,jack已经愤然起身,甩手便走。宁思秦冲上去抓住他的手臂:“等等!jack,求你——”

这时候他的傲气已经被打磨去了一半,但毕竟还未磨尽,剩余的那些棱角枝枝楞楞地跟这两个方块字彼此碾磨过去,卡得宁思秦全身都发痛,“求你,听我解释——”

jack回头冲他大喊:“我不需要解释!你骗了我三年!”

他奋力挣出手臂,头也不回地冲出去了。宁思秦追了三步,却被身后追上来的店员扯住:“先生,先生您还没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