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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司晴没来,麦芒一个人正在包厢里喝酒。那日,包厢外异常闹腾,说话的人异常中气十足。麦芒在包厢里都能清楚听见他们的高谈阔论。

一人道:“这稚兔同笼,三十五头,九十四足,这至多有三十五兔,按一兔,二兔,一一穷举,必可解此题,只是稍有些麻烦罢了。”

接着响起一道调侃的声音,“柳兄,你这法子哪里是稍有麻烦,是太麻烦了吧。”

哄堂大笑后,又一人犹豫着说道:“这九十四足,一兔四足,即至多有二十三兔子,这样是否可以简化些?”

有人疑惑:“何来二十三,二十三只兔子不过九十二足,那还有二足呢。”

前人噼里啪啦又解说一大通。

众人恍然大悟,“哦,原来如此。”

麦芒无奈地长叹一口气,免费的好酒喝着,这样的喧闹自然是要自个儿忍着的。不过,这下总算是能安静了。

“啪!”

比麦芒手拍桌子的声音更响,听着声儿,像是电视剧里青天大老爷的惊堂木似的。

一男子声如洪钟,“这道问题是我经过东域时收集而得,自然也有它自己的解法。听着,倘若这只笼子里全是兔子,那它就得有一百四十足,多了四十六足。一只鸡比一只兔子少两足,那这四十六足就代表着二十三只鸡,自然就还剩下十二只兔子了。”

这段话一出来,包厢外的分贝以麦芒肉眼可见的速度疯涨。

“这至多有二十三只兔子,怎么可能全是兔子呢?”

“我这只是设的前提。”

“那也不对啊,那四十六足......”

“那东域之人就是这样讲的,你带进去算,是也不是?”

......

听一群钻研文学的古人讲小学奥数题,喝完酒晕乎乎的麦芒感觉自己的脑子就像个充满气的气球似的,马上要炸了。烦躁之下自然又是酒过三巡,酒过三巡之后,本性必然得是毫无束缚。

麦芒一推包厢门,大喊:“都给我,安静!”

瞬间,整个顶层安静了。众人惊诧地看着麦芒,像看着个傻子。

嗯,不错。

麦芒对自己的威严深感满意,三步并两步歪歪扭扭地走到正中,拎起桌案上的毛笔,在白绢布上唰唰唰。

将兔的未知数量记为“之”,雉的数量记为“乎”,“之”加“乎”为三十五,四“之”加二“乎”为九十四,可得“之”为十二,“乎”为二十三。

“嗝。”麦芒满足地打了个酒嗝,收笔。

堂下又是一派寂静。

还有人敢直接在这白绢布上写字?

不过,能被请进顶楼的人也都不是傻得要命的,目光随着白绢布上的字而动,不少人一下子就悟出了门道。再是一阵子小声的讨论,就基本上都明白了过来。

明白过后,众人纷纷忌惮地看向这正中的醉汉。发髻斜插,凌乱的发丝披散在脸上,依稀可见喝得发红的脸颊,连是男是女都分不清,哪里认得出是哪位高人。

一人试探着问道:“可否请教高人尊字?”

尊字?

李白字太白的那个字?

那就是......

麦芒眯着眼,回道:“半瞎。”

半瞎?

众人没反应过来,又是一片寂静。在这寂静中,忽有一人额手称赞道:“半瞎,半明半瞎,好字。”

麦芒看向那人,感觉,有点眼熟。

众人道:“楚管事。”

然后,就幸亏楚司晴把释放天性的自己给及时拖回了包厢,好像,自己还一不小心吐了他半身?

“连我也不见?”

麦芒正心生羞愧呢,便见羞愧的对象笑意吟吟地站在包厢门口。这样看过去,玉带缠腰,长身玉立,额鬓上清晰的美人尖,他,看着好像真有几分眼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