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生文明启示录__37(2 / 2)

井田制时期的赋,指的是缴纳给国家用以成军、养军的实物,与以收获物形式缴纳的实物税是两回事。当时,子产新政已经对新兴私田实行了合法化,私田已经实行了新的赋税制。但是,主要由旧贵族封地构成的旧井田制区域,其赋税征收却在连年动荡中流失得极为严重。这种流失的实际危害,便是将军赋转嫁于私田庶民,造成新的动荡根源。子产所做的,仅仅只是明确重申了井田制的传统纳赋数量,只要求一定要缴纳,而并没有加重纳赋的数量。

尽管如此,仍然引起了旧贵族阶层的极大不满。他们纷纷咒骂,骂子产的父亲不得好死,又骂子产是毒蝎子尾巴害人。于是,有人将贵族的咒骂禀报给了子产。子产做了极富感慨的回答,足以振聋发聩,足以流传千古。子产的这段话是:“苟利社稷,死生以之!……为善者不改其度,故能有济也。民不可逞,度不可改。诗曰,礼仪不愆,何恤人言?吾不迁矣!”这段话蕴涵的政治坚定性,是无须多说的。

其六,公元前536年,子产“铸刑书”,公布郑国法律。铸刑书,就是将法律文本刻铸在大鼎上,将大鼎矗立在都城广场中,使所有国人都知道法律的具体内容。在整个春秋时代,这是第一次公开法律,堪称划时代的创举。其后的第二次,是23年后晋国的范宣子“铸刑书”。第三次,是35年后郑国大夫邓析的“作竹刑”,也就是将法律文本刻写在竹简上流传公布。

子产铸刑书的新政创举,激起了强烈的天下波澜。当时的晋国贵族名臣叔向,给子产写了一封长信,痛切地斥责子产,并详细列举了法律所以不能公布的理由。这篇奇文,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了。这里,我们只来看看子产是如何回答的。子产的回书很简单:“若,吾子之言。侨不才,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既不承命,敢忘大惠。”这几句话翻译过来,是这样的意思:“啊,阁下说得也对。我不是大才,也不能顾及子孙。可是,我却要拯救这个沦落的社会。虽然,我没有采纳阁下的意见,可是,我不会忘记阁下对我曾经的大恩惠。”很简单,很坚定,也很有礼貌。只是,透露出一种深刻的淡漠与蔑视。

这,就是那时候大政治家子产的气度。

(3)子产新政的历史评价

这是一个重大的历史谜团:子产的新政为什么没有带来郑国的持续强大?郑国为什么没有持续强大而成为战国之一?

子产当政二十余年,于公元前522年死去。当时,郑国民众的巨大悲痛是难以言说的。史料的记载是:“郑人皆哭泣,悲之如亡亲戚。”流传郑国的民谣是:“我有子弟,子产诲之;我有田畴,子产殖之;子产而死,谁其嗣之?”这足以证实,子产的新政,在郑国是深入人心的,是有社会根基的。可是,果真如此,子产的法令便不会改变,郑国自然也会持续强大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但是,结果却并非如此。子产死后,郑国很快便衰落了,此后一直处于弱势,和新崛起的韩国反复地纠缠争夺。终于,在公元前375年,郑国被韩国攻灭了,郑国的都城也做了韩国的新都城。应该说,这是子产新政的历史悲剧。

根本的原因,还是存在于子产新政本身之中。

细察子产新政,其最基本的特征,始终是平衡、整合新旧势力之间的矛盾冲突。

历史已经证明,社会大转折时期的变法与改革,其实质都是新旧社会各阶层之间核心利益的重新分割,是社会权力的重新架构。对于一场真正彻底的变革,其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根本利益相互冲突,绝不允许变革力量站在折中平衡的立场。子产新政,恰恰是折中新旧势力的,恰恰是平衡利益冲突的。子产新政的内容说明,子产的新政,既有承认私田、公布法律、开放言论等有利于新兴势力的方面,也有维护井田制、维护公室权力、维护老世族传统特权的方面。从本质上说,子产新政是兼顾社会各方利益的,还不具有齐国、晋国新兴势力的政策特质。子产集团,是一个站在中间立场整合国家破碎状态的秩序追求者,而不是真正的新兴势力的代表。

从推行新政的理念看,子产的“王道德治”理念非常明确。

其一,子产明确宣布:“为政必以德,毋忘所以立。”

其二,郑国大火灾之时,针对祈祷禳灾,子产提出的应对是:“不如修德。”

其三,吴国贵族大臣延陵季子出使郑国,对子产提出的希望是:“子为政,必以礼;不然,郑将败。”这一说法得到了子产的高度肯定,延陵季子本人也得到了子产的隆重礼遇。

其四,郑国公子势力中的守旧派要杀子产,其中的清醒者立即反对说:“子产,仁人。郑所以存者,子产也。勿杀!”

这些都说明:子产的执政理念,是以“王道德治”安定国家为基础的。

对于子产新政及其本人,贵族阶层也有高度肯定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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