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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天空中亮起了蝙蝠灯需首先放下一切工作赶紧加固门锁。千万不要走阴影中的小巷,以及到了晚上能不出门最好就将自己锁在家中。哥谭市民每家每户的安全级别位列美国前几名,这里“人才辈出”的名声可不是说说而已。

只不过今夜显然又有人触犯了这几条黄金规则——

一个穿着白色衬衣系着领结,外罩紫色马甲和长裤,个子高挑又削瘦的男人悠悠然走在漆黑的小巷子中。他戴着圆檐礼帽遮住了大半张脸,看不清长相,只隐约能瞧见线条完美的下颔。收紧的马甲显出精瘦腰身,虽然和街头那些动辄堪比泰山一样肌肉发达的家伙们不同,但削肩细腰大长腿,这一套古典绅士风范的套装穿在他身上有了一些艺术家特立独行的味道。

他看上去似乎对隐藏在阴影中的危险毫不知情,大喇喇地走在光影交错的巷子里,脚步轻快又愉悦,这番精心打扮更像是去赴一个心上人的约会。

可惜走到一半,有人打断了这番美妙心情。

“别、别动——”

一个嘶哑的声音从他身后传了过来,成功令他脚步停住。他缓缓转过身去,面容隐匿在夜色中,只有眼睛里隐隐闪烁着意味不明的光。

“啊哈~”面对着黑洞洞的枪口,他显得一点都不紧张,甚至颇为轻松自得,摊开手,一副任由宰割的模样,“站住了~接下来你想怎么做呢~”

抢劫犯只粗略地带了个丝袜头套,穿着很破旧的褐色夹克,手里的枪支仍然是落后且便宜的92式,显然他是个没什么经验迫于生计才出此下策的生手,而且是第一次干这事儿,紧张到连保险栓都忘了打开。

真不可爱。马上就要被抢劫的人心里如此想着:他家的小豹子在十岁的时候都比这家伙可爱多了,一看就极具五好哥谭市民的潜力。

joker无辜地举起手,示意自己没有武器毫无威胁,成功地让对方卸下了一点心理负担,忍住声音里的颤抖,提高了声音,喊道,“把、把你的钱夹扔过来!”

举起双手的人动也未动,只是无声无息地咧开了嘴,柔滑的声音从黑暗里传了出来,“我从不习惯带上钱包——唔……实在是考虑到大多数时候,我都用不上它。”

在哥谭混了一些时日的家伙们都不会蠢到去抢劫他。当然,新人除外。

不过也因为他今晚的盛装打扮实在太具迷惑性了,帽子遮住了他的大部分脸庞,对方看不到他的模样,忽视了下面标志性的妆容和笑脸,只以为他是一个不知好歹在哥谭的深夜里还敢出来闲晃的傻帽。既然有人送上门来,他干嘛不顺手劫了他,至少明天的吗-啡也有了着落。

不过他认为自己运气不好,居然碰到了一个出门不带钱包的傻缺。

该死!——对方心里恨恨地咒骂:不带钱你还穿成这样泡什么妞?!难不成还是个吃软饭的小白脸吗?!

越想越生气,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干的第一个案子就这么无形吹了。来人喘了喘粗气,不想就这么放过他,目光顿在他富有光泽感质料绝佳的马甲上,粗声粗气地开口,“漂亮的外套,哈——把它丢过来!我想有人会喜欢它的——”

小丑歪了歪头,像是听到了什么有趣的话,“你想要这一件?你真的想要它?”

“别废话!”对方不慌不忙甚至满怀兴味的语调反而令这个抢劫的人有些慌了,他终于反应过来事情不对劲:没人能面对枪口还能这么镇定甚至和他开起了玩笑,除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