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上的圆满哪有那么容易,才子佳人,白头偕老,都是写给凡夫俗子看的故事,这圈子里有太多诱惑—有时候甚至无关诱惑,二十纯粹的美,超越了理智的美,直击人的生理本能。
都说平凡的家庭好,没钱没势,白头偕老,是最幸福。
但是如果其中一方,有了钱有了势,有能力消费起那些奢侈的爱好,有能力得到最漂亮的脸蛋,最魔鬼的身材,最让人舒坦的奉承,灯红酒绿,夜夜笙歌。
谁害要什么平凡的幸福。
凌蓝秋说的没错,我们都在缘木求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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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的走廊很安静,婴儿房外面空无一人,只有值班的护士守在里面,我从口袋掏出一个塑料手环来戴上。
那是凌蓝秋的手环,和凌浩汤脚上的一模一样。
出生不到三天的凌浩汤,躺在恒温箱里,安稳的睡着,凌蓝秋的苦难并没有白费,他很健康,白白胖胖,手脚软糯,闭着眼睛他的眼睛睫毛很长,,像极了凌蓝秋。
我站在恒温箱前面发呆。
涂遥说的没错,我没有办法了。
别人欠我的人情已经还尽,赵家也已经两清,我要封锁消息,不让凌家人或者景天翔弄走这个孩子,我还要照顾米林,让他远离陆赫。
还有肖航,不能再让他的人生有什么波折了。
还要赵黎。
最好的办法,也是唯一的办法,,是我按涂遥的布置走,留在他身边,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皆大欢喜,万事太平。
但是我不甘心。
我活了三十年,就算病过,受伤过,昏迷过,在半夜饿道胃痛过,也曾经觉得自己的力量微不足道过。
但是我从来没有这样的被束缚过。
我并不是性格温和的人,也不是能受委屈的人。
我喜欢一个人,就付出一百分,不喜欢,就当做无关紧要的路人。但是涂遥,他拿着他所谓的爱情,所谓的誓言,,机关算尽,,所以招数全用上,就为了把我套在他身边。
我不相信,也不甘心。
但是我没办法了。
从招惹涂遥的时候开始,我就半只脚踏进了束缚里。我并不是不知道,就算涂娇娇已经不再了,,她的儿子,也不是可以轻易招惹的。但我当时能看到的最快最有用的方法,就算这个。
事到如今,不用怪任何人,是我自己饮鸩止渴,终于走到这一步。如果我不是对景莫延起了杀心,也不会冒险去接手涂遥,这世上万事都需要付出代价。
我只是为自己的决定埋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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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怎么穿这么少?”
有温暖的衣服盖在我身上,青年修长柔韧的手臂随即环上来,像在黑暗水域里生长的水草,越缠越紧。
明知道沉下去是暗无天日的深渊,但是心里这种想要随遇而安的疲倦感,又算是怎么回事。
“你怎么起来了?”我回过头来,看了他一眼:“现在什么时候了?”
“凌晨六点了。”他皱起眉头,灯光下皮肤光洁的像上好的玉石,对着我抱怨:“大叔不打招呼就走了,害我做了噩梦。”
“是吗?”我替他把头顶翘起的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