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师兄弟纷纷打趣她和谭岱的婚约,她眼泪都快气出来。
这场戏里,凤七少爷还是那个骄傲的王府世子,被小厮簇拥着走过回廊,抱怨练武出了一身臭汗,要换了衣服回府去赴另外一个亲王府老王妃的寿筵,气焰嚣张地穿过师兄弟的人群,别人纷纷让道。
而谭岱在电影里,喜欢的是袁冰的女一号,一个没落王府的小格格,险些嫁给凤七少爷,原著里凤七和谭岱都喜欢她,但是陆赫的剧本,就改得有点模棱两可了。
涂遥坐在椅子上给化妆师补妆,按理说,他十九岁,演十七岁的王府世子,用不了过多修饰,可惜陆赫是个完美主义者,他要涂遥从十七岁演到三十多岁,两头都要化妆来配合年龄。
我指挥阿封提着东西换地方,路过涂遥,nick正在他的眼睛上涂涂抹抹,他叫住我:“大叔,有没有巧克力?”
我询问地看了一眼nick,他朝我猛摆手。
我摆出了严肃的脸。
“等拍完这场就给你吃……”
“拍完这场就吃饭了。”涂遥皱起眉头,nick手忙脚乱:“别动别动。”
“回饭店路上给你吃。”
“导演说中午请我们几个演员吃饭,让经纪人不要跟去……”涂遥一本正经:“不过大叔愿意交出巧克力的话,我可以把大叔带过去。”
都说陆赫强势,没想到他竟然强势到都不屑于拐弯抹角。这还是凌蓝秋守在这里,他就敢把她赶走,公然勾搭齐楚。要是凌蓝秋不在,估计他就要给齐楚洗脑了。
让齐楚和陆赫勾搭到一起,对我来说,也不是什么好事。
我不知道齐楚怎么做到的,但是,他的状态忽然变好,实在打乱了我计划。
拍院落中的戏。
满地银杏叶,花圃里开得热烈的贯珠绿菊,容颜如玉的小师妹,站在花边,等着自己心里暗自喜欢的少年路过,是最好的季节。
拍了七条。
涂遥ng一次,齐楚两次,小师妹五次,群众演员一次。
最好的那一条,齐楚穿白,站在廊下,那些师弟纷纷挤眉弄眼,他宽容笑着,然后涂遥气焰嚣张远远走来,在众人噤声中穿过人群。
一黑一白,一个张扬到极致,一个内敛到极致,温润如玉的君子,和飞扬跋扈的少年,在无声的背景里,交错而过。
陆赫应该是满意的。
我送了涂遥去和陆赫吃饭,让阿封和司机跟着他,自己打车回了酒店。
凌蓝秋倒是淡定得很,还问要不要载我一程,我说那好,多谢了。
齐楚的保姆车还是以前那辆,车里摆的东西都还在老地方,司机还是大黄,助理还是阿青,甚至我以前最喜欢的那条毯子,都还在车上。
难得看见凌蓝秋这样卸去锋芒,我这才发现她连最爱的匕首跟红底鞋都没穿,我以前常说她那鞋是大杀器,没事当鞋有事防身,一脚下去断子绝孙,就是不知道景天翔有没有被踹过。
她靠在靠背上闭目养神,我也不说话,车快到酒店时,她忽然来了一句:“我放过涂遥了。”
暗棋都被拆了,不放过你还能怎么办?
她这话说出来,就有点引出下文的意思,按照常理来说,我这时候要么回她句谢谢,要么被感化,说出句“我放过莫延”,或者“我放过齐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