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狼:“阿斯蒙蒂斯。”
婴儿眨巴眨巴眼睛,嘴里呢喃着奇怪的字符,但已经不仅仅是“啊”字了,他好像在尝试说出这个名字。
野狼又叫了几次阿斯蒙蒂斯。一时间,他有种错觉,好像自己在训练小狗。他通过不停地重复这个名字,然后让小狗对名字有反应,从而知道这是它的名字。不过,这个训练过程,貌似是需要借助食物的帮助,才能够有效果吧。
只不过,婴儿毕竟不是狗类,他远远要比狗类高等很多倍。所以,即使在没有狗粮诱惑的情况下,经过野狼的洗脑式重复,他还是学会了人生中的第二个字。
“阿斯蒙蒂斯,跟我说,阿·斯·蒙·蒂·斯。”野狼放慢速度,夸张的做着口型。
而婴儿则认真地学着野狼的口型,然后经过漫长的努力,他终于张嘴,清脆响亮地对着野狼说出人生中学会的第二个字:
“妈妈。”
野狼整张脸顿时都黑了。
但婴儿却兴奋起来,妈妈、妈妈地对着野狼叫个不停。
野狼觉得,他好像做了一件错事。其实,教婴儿说话这件事,完全可以缓一缓的。
不过幸好,停滞许久的队伍终于向前移动了,而且速度还挺快的。婴儿的注意力被转移到其他地方去了,总算是不再管野狼叫妈妈了。野狼听到后面的人兴奋地说:“上一波的人总算都运出城了,太好了,终于轮到咱们了。”
野狼被夹在队伍中间,穿过走廊后,来到了一个开阔的露天校场。
校场被栏杆分成两部分,野狼他们在左侧排队,而栏杆的右边面积很大,是士兵日常训练的区域。不过,现在并不是集训的时间,只有两个年轻的男子在对练。
吐气成霜的寒冷天气,这两个人却穿得很少,只简单戴着头盔,套了件毛皮背心和锁子甲,脸上却热得汗流雨下。精瘦的高个子正占据上风,不停地挥刀进攻,矮胖墩根本无从反抗,只能狼狈地举着盾牌格挡,被逼的踉跄后退。
除了他俩之外,校场上还有一个武器师傅,年纪估计有六十多岁,头发大部分都白了,但身体却像头牛一样结实有力。此时,他正懒洋洋地坐在长板凳上,一边美滋滋地啜着小酒,一边眯着眼睛看那二人比武。看到矮胖墩被高个子杀得毫无还手之力,他也没有要出声指导的意思。
他的脚边凌乱的堆叠着一些练习用的盾牌和钝刀。身后百米外,是三间并排的屋子,窗户关得很严,烟筒里冒出袅袅白烟。两个穿黑色斗篷的男子站在屋前,手里拿着厚重的文件正在低声交谈着。
“快看快看,那个就是大卫堡的都城守卫队队长,奈登斯堪·韦恩。”队伍里有人指着屋前交谈的二人,惊喜地大声说,“他可是个名副其实的骑士,是韦恩家族的第三子,他的马上弓弩技术可是得到爱德华王子陛下的称赞。”
野狼心想,原来这里就是都城守卫队的营地,没想到居然隐藏在大卫堡的地下。
“就是被摩莱尔领主用小女儿做代价,笼络回来的那个高手?他很有名的,全国都能排上前五十。只是他不经常出现,前几次我都没碰到,没想到今天运气这么好。你快指给我看,究竟那两个人中,哪一个才是奈登斯堪?”
话音刚落,那二人便交谈完毕。其中一人明显地位更高,他拍了拍对方的肩膀,然后转身负手身后,迈上台阶,回到屋子里。而另外那人,则恭恭敬敬地目送他离开,等房门关上之后,他才抱着那一沓文件,转身,朝校场走来。
这一系列动作下来,谁是队长奈登斯堪,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捧着文件的男子径直穿过校场,走到队伍的最前头,对士兵点了点头。士兵后退一步,示意排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