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市中心,能上得起学校的,已经算是家境不错,可每个孩子身上的衣服仍旧看起来有些破旧了。
可大家都在笑,笑声几乎要掀翻了房顶,令每一个听到的人,都能感受到那种快乐的心境。
潘珍领着他们转了个圈,忽然看到了站在一旁的宋荔晚,惊喜道:“宋小姐!”
她用的普通话,不少学生也好奇地用稀奇古怪的腔调喊“宋小姐”,宋荔晚忍不住笑了,示意潘珍说:“我在旁边等你。”
“我们马上下课了。”潘珍擦了擦额上的汗,开心地笑道,“很快!”
十几分钟后,下课铃总算响了起来,潘珍往日还需要赶往贫民窟,今天因为和宋荔晚约好了,所以请假了一天,难得可以早点休息。
学校旁边便是湄南河,并不算多么清澈的河上,沿着岸边架满了各色的小船,其中几条高出别的一头的,是高级餐厅。
一到傍晚,便有星星点点的花灯沿着河道依次亮起,不管晴雨,远远望去,都似银河泻地。
“过去用的是蜡烛,后来发现,用电的更省钱。”潘珍俨然已经对这里的传统信手拈来,“这几年,这边说要搞旅游市场,虽然我觉得十有八九搞不起来,可还是对河边的风景整治了一下,否则之前,这边每天都是臭的,哪有人愿意来?”
说这些时,潘珍眼睛里亮晶晶的,对于在这里的生活,她是真心实意感到满足。
宋荔晚却有些心疼,看着她晒黑了的皮肤,和明显瘦了一圈的面庞,柔声道:“珍珍,我之前被救出来后,一直在昏迷,最近才刚刚醒来。我本来以为你已经回京中了,没想到你还待在这里。我今天来,是想要感谢你,那时那样奋不顾身地帮我,又在最关键的时刻,替我打出了那通电话,我才能获救。”
“宋小姐,你那天和程潘那个混蛋说,我们是可以用生命相托付的朋友,朋友之间互相帮助不是应该的吗?你来看我我很开心,可你如果只是来和道谢的,那我可要生气了。”
“这倒是让我准备了一肚子的话都说不出来了。”宋荔晚被她堵了回来却不生气,只是问她,“那你有什么需要的吗?我是说,你的学校,你的教育事业。我听说你每天都去贫民窟上课,那里安全吗?”
说到这些,潘珍倒是不排斥了,有些无奈地耸了耸肩:“我是老师,还是中国人,那些人不太敢对我做什么。但是那里环境真的很恶劣,宋小姐,你能不能帮帮那些孩子?”
这正和宋荔晚不谋而合了:“当然。珍珍,我第一部 监制的电影今年就会上映了,我原本打算将收入捐出去修建学校,多在这里加一座,我想也不成问题。”
“这真是太好了!”潘珍立刻露出个灿烂的笑容,“宋小姐,真是太感谢你了!”
“朋友之间,不必说谢,这不是你刚刚说过的吗?”
两人又说有笑,一旁的靳长殊难得被人冷落,却甘当壁画,在她们说笑时,已经喊来了侍应生点好了菜品。
见两人说话告一段落,这才说:“除了荔晚,潘小姐,我也要感谢你。”
潘珍一直极力避免看向他,闻言猛地坐直身子,像是被老虎盯上的兔子一样,乖巧道:“靳先生,您客气了。”
“你是荔晚的朋友,对我不必这么客气。潘小姐,若不是你拨打了那通电话,我同荔晚如今的命运,还不知要如何发展。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将潘氏的产业还给令尊……”
潘珍却顿了一下:“能……不还给他吗?或者,不要全还给他。反正他拿了钱,也只会花天酒地。”
“你说了算。”靳长殊微微一笑,将早已准备好的一份文件,放在了她的面前,“这里是潘氏名下曾经的全部产业,这一年来在js的管理下,增值了百分之十五,潘小姐,只要你在这上面签字,这些,全都属于你了。”
潘珍不敢相信地张大了嘴,半天,才呆呆地说:“可我……可我只是打了一通电话啊。”
“你拯救了我的豌豆公主。”
靳长殊微微侧眸,凝视着宋荔晚,窗外长河上婉转的流水,和沿着流水错落的明灯,一盏一盏,映亮他们的眉眼,灯火闪烁,长明此夜,那是任由什么,都比不过的情人的真心。
“这些对我来说,不算什么。”
“这些给了我……我想干什么都可以吗?”
“你想干什么都可以,如果你无暇自己管理的话,我也可以继续让js的人替你管理,名义上仍归属于我。我想这样的话,令尊也不会找你的麻烦。”
潘珍眼前一亮,简直不敢相信,靳长殊这个大魔王,居然可以如此的体贴入微,连这种事情都为她想好了。
旁边的宋荔晚虽然没想到,靳长殊会拿出这样的东西来,却也劝潘珍说:“珍珍,你就收下吧。我和靳……我和长殊已经订了婚,夫妻一体,这是我们共同的想法,我相信,有了这些钱,你就能更好地帮助有需要的人了。”
炽热的目光投注在她的身上,若不是隔着单薄的布料,似乎这一刻,就要将她吞入腹中。
宋荔晚面颊微微发烫,却装作若无其事,只是感觉到桌下,靳长殊的手指,轻轻地触碰她的指尖,尾指勾住她的尾指,却又在两只指尖交错一瞬,将她整只手都包裹入掌心之中。
“是,夫妻本是一体。”
靳长殊唇角翘起,明明声音仍是往日的冷淡清冽,却又莫名让人感觉到,他话语之中的愉悦之意。
“我和荔晚成婚时,潘小姐,请你务必要来见证。”
作者有话说:
一直乖乖地不敢招惹老婆的靳狗:我就知道,老婆想和我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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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3章
63
这一场饭局称得上是宾主尽欢。
饭后, 潘珍谢绝了两人送自己回去的好意,自己走回了学校的老师宿舍, 只剩两人, 沿着河岸慢慢地向前走去。
热带的天气,即使夜晚,也依旧炽热, 风吹过河面,卷着河上难得的清凉水汽扑面而来,岸边的灯依旧亮着, 吸引了细小的飞虫, 绕着那橙红色的灯光不知疲倦地飞舞着。
大南的重工业很少,由此带来的, 是格外澄澈的天空, 明日一定仍是个万里无云的晴朗天气,连夜间的能见度都极高,能够望见银盘似的月亮, 安静而温柔地挂在上空。
月光洒下, 映得前方铺了石板的小道也泛起了银色的光芒, 侧耳去听,能够听得到昆虫振翅的声响。
宋荔晚很久没有这样闲适的时刻,只是漫无目的地走着, 不必在意要去往何处, 也不必思考,将会在哪里停下。
一旁的靳长殊, 也默契地没有作声, 只是手中提着一盏刚刚在路旁买来的小小的瓷灯。
瓷灯的做工并不精致, 釉面凹凸不平, 连上面的雕花都断断续续,里面那一截小小的蜡烛,灯火幽微,在水汽间,摇摇欲坠,却被一只骄矜而优雅的手,握在了掌心之中。
他同宋荔晚并肩而行,那灯便替宋荔晚照亮了前行的路,不过方寸之间,却让人望见火苗时,忍不住升起了对温暖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