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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万用的答案,已经被金积玉用过很多次了,不在霍格沃滋上学、从英国搬到美国,用的都是这个答案。弗雷德看着她刚想要说这次不一样,被从身后跑过来的凡妮儿打断。

“玉,你看,那是不是你上次说的那个人?”丹妮儿指着刚从酒吧里出来的一群人,想不起来他的名字,对魔药记得很清楚“叫什么来着,那个梅林之吻。”

四个人都转头望过去,不明情况的乔治看着那群人的衣着,以为是同样过来玩的巫师,询问疑似碰到熟人的金积玉“要打招呼吗?”

“你上次说的麻瓜?”听丹妮儿八卦过的塞德里克饶有兴致的看着他们,金积玉的发展对象啊,女士先排除,太老的也排除,手里拿着手机的太严肃,排除;黑人壮汉好像不是金积玉的审美,排除;那就只剩一个了,上下打量着那人。好吧,还挺拉文克劳的,书呆子。

麻瓜单词一出,弗莱德有些惊讶“麻瓜为什么会有梅林之吻?”那东西很少见啊,当初他想要找一瓶试一下,都对那个价格望而却步,难道美国很常见?

“玉给他的。”丹妮儿把他从金积玉旁边拉开,眯着眼调戏“你该不会是知道他在这里,特地带我过来的吧?进展如何,到哪一步了?”

弗雷德刚想抗议,看到丹妮儿的表情不对,来回扫视面前的两个姑娘“暂停一下,我现在有一个大胆的猜测,拜托告诉我猜错了。”那可是个麻瓜!

“恭喜你,一如既往的敏锐。”塞德里克给他鼓掌。

乔治放下环住金积玉的手,诧异非常“你们不是在开玩笑”低头看着当事人求证“你喜欢上了一个麻瓜?”无语的看向兄弟“我们被耍了吗?”

不怪他们这么惊讶,塞德里克知道的时候,表现的比他们俩夸张多了。麻瓜和巫师的结合不是罕见的事情,他就是混血。都是一样的人,只是一个有魔力一个没有,喜欢上对方太正常了,何况金积玉还是麻瓜出身。问题是,那是金积玉唉,致力于研究魔咒,什么都没有研究重要,为了魔咒能对外界不闻不问的金积玉,能有喜欢上的人就已经很奇怪了,当初霍格沃滋追她的人都排成队好吗。

这位拉文克劳的高岭之花,看都没看过那些追求者一眼,乔治以前还说,除非有一个魔咒大师出现,不然金积玉可能会抱着魔法书孤独终老。现在她居然喜欢上一位没有任何魔力,对魔法一无所知的麻瓜,这真是太值得他们惊讶了。乔治是真的认为,这是丹妮儿想出来耍他们的点子。

“你让我觉得,我喜欢上了一只摄魂怪。”金积玉斜了他一眼,眼睛瞪那么大,哪有必要这么夸张。摄魂怪是专门以喜悦、幸福等高兴的情绪为食物的魔法生物,别说是喜欢,就算靠近他们三米范围都会引起巫师的不舒服。

弗雷德和乔治夸张的抱在一起,同时瞪大眼睛望着她,嫌弃道“这个比喻可真恶心。”

金积玉被他们两的样子逗笑了,这两个家伙如果是普通人,一定是最棒的喜剧演员。

巫师们笑闹的玩在一起,对面带着疑似再次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