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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她在干什么,只知道自己被喜欢的姑娘摸脸的斯潘塞,强忍住按住她的手不让她松开的冲动,整个人红成煮熟的大虾,手指都紧张的握成拳头。

金积玉拉起他的胳膊往花厅走,把他按在沙发上,在旁边坐下,张口丢下一个大雷“斯潘塞,你喜欢我?”

“。。。”突然直线攻击让斯潘塞的大脑一片空白,愣了不到一秒,立刻回神,快速点头,眼神变的炙热撩人,虔诚的说出告白“不,不是喜欢,我爱你。”

被告白的金积玉一点也没有高兴的表情,反而皱起眉头,like和love在美国的交往逻辑里,是完全不一样的单词。前者是我们要不要来往看看,试着接触彼此,再做进一步的决定。后者是你要不要成为我的女朋友,进入我的世界,也让我进入你的世界,这是对彼此忠诚的承诺。

斯潘塞有没有谈过恋爱金积玉不确定,但是他都26了,基本的世界观早就成熟。不应该再做出这种大脑一热,就不管不顾的事情,他们总共算下来也没见过几次,哪怕他的感情真的进展神速,或者这是什么上天注定的缘分,那他也应该知道在什么情况下,怎么说话才是正确的,这个答案不合理。

没得到预想的回应,反而看到了危险的表情,紧张万分的斯潘塞快速开口“我知道,这太快了是不是?没关系,我们可以慢慢来,你只是喜欢我也可以,我并不是要求你一定要现在就回应我。你对我也是有感觉的对吧?不然之前也不会答应我的约会。”

“对,约会!我们还没有约会过,我们可以先从约会开始。你有想要去的地方吗,还是你想要我陪你做什么也可以?”斯潘塞整个身体贴在沙发上,紧盯着金积玉的表情,却因为她越发严肃的脸色更不安,上一秒还红霞满布的脸庞现在变的惨白无比。

她为什么不说话,是在想怎么拒绝吗?为什么,明明不是他的错觉不是吗,这不可能是他的错觉!不然,为什么邀请他留下来,为什么给他看魔法史的书,难道这不是让自己学着去了解她的世界吗?还是因为,她本来是有感觉的,只是因为自己的身份?可是她在纽约的时候就问过,巫师并没有任何明文规定不能和普通人在一起!难道。。。难道。。难道是因为她也看不起普通人,觉得。。

脑子里搅成一团浆糊的斯潘塞,可怜的几乎都快哭了,金积玉拉过他的紧攥的拳头,把他的手指一根根掰开,指甲在掌心留下深深浅浅的痕迹“瑞德,听我说。。。”

她叫我瑞德!我现在是不是应该把手抽回来,捂住耳朵!——斯潘塞·瑞德

残次品我可不喜欢。——金积玉

作者有话要说:美国约会文化单纯靠作者有话说解释起来有点麻烦,想要知道的小伙伴可以去百度。

简单来说,从认识,了解,试探,到说我爱你有一段时间过度。在这个期间双方都是自由的,即使打|炮|也依旧存在是了解中的关系。是不是男女朋友和肢体接触到了什么地步没有关系,和说出口的承诺有关。

主要精神信仰是基督教的国家,有守贞的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