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禧跟在莫傅司身后,有意识的落后了一段距离。她想对他说“谢谢”,又惴惴不安于他先前那个讥讽的眼神。好容易鼓起勇气开口。却听见熟悉的“哎呦”声。
小花圃旁一个穿着俗艳的女人正一手按住花圃边沿,一只脚悬空而立,另外一只手提着鞋跟满是污泥的高跟鞋,嘴里咒骂着,“什么破烂大学,连条像样的路都没有,差点把老娘的脚崴断了。”
温禧觉得脸颊滚烫,想喊“妈”又忽然觉得羞耻。
万银凤已经看见了她,喝道,“死丫头,还不过来扶你老娘一把,没长眼睛啊!”
走在前面的莫傅司脚下稍稍放慢,邪肆地挑高了半边眉毛。
温禧垂头扶着万银凤踏上了水泥路,莫傅司就站在离她们不远的地方,正抱着手饶有兴趣地望着她。
温禧真恨不得钻进地缝里去。
万银凤看了看不远处姿态懒散的贵气男子,又看了看女儿,忽然捏了捏她的手,低声道,“那个男人认识你?”
温禧含糊“嗯”了一声。轻轻挣脱了母亲的手。
万银凤眯眼打量了莫傅司两眼,继续和女儿咬耳朵,“这些晚上你和那个男人在一起吧?总算开窍了。你爸那头蠢猪,居然想把你许给郭家那小瘪三。真不愧是我的女儿,有眼光。抓紧了,这么好的一块肉,别弄丢了。”
温禧看着她母亲猩红的嘴唇一张一合,无数的厌恶、恶心、难堪、屈辱、憎恨混成一股巨大的气流,简直要生生将她的灵魂绞碎。
“对了,我没钱了,拿些钱给我。”万银凤伸手去拿温禧的书包。
她手上桃红色的指甲油早已斑驳不堪,温禧觉得自己的心也和那廉价的甲油一般龟裂了。
再也忍受不了,温禧一把拉开书包拉链,将身上仅余的钱币一股脑儿往万银凤怀里一塞,紧紧抱着书包跑开了。
万银凤错愕地望着女儿飞奔的身影,“这死丫头发什么羊癫风?”一面弯腰去捡地上的硬币,因为姿势的缘故,她的上衣往上缩了几寸,露出白腻腻的一截赘肉。
莫傅司戴着纯白的手套,左手的拇指和食指拈着一枚硕大的红宝石,右手握着放大镜的银色手柄,正在细细查勘着宝石内部的包体和裂纹。大概是不满意,他很快就扔下手里的一颗,从一旁的托盘里另换了一颗鸽血红,举到眼前看了两眼,又放下了。
斯蒂文森正在擦拭着各色银器,锃亮的银器反射着薄薄的天光。莫傅司忽然开口道,“stephen,你对温禧看来印象相当不错,否则今天早上你也不会拜托我帮她一把。”
老管家停下了手里的活计,正色道,“我觉得温禧小姐确实很不错,守本份,知进退,明事理,在她这个年纪的女孩子里面实在是难得。”
莫傅司勾唇一笑,“是吗?辨毛鉴色、点头知尾向来是这类出生低微的女生的拿手好戏。”
“少爷,如果温禧小姐是好家庭出身的女孩子,怎么可能会做这份工作。”老管家替温禧辩白。
莫傅司懒洋洋地除下手套,随意往桌上一扔,“好家庭出生的女孩子更糟,一个个蠢得离谱。”
斯蒂文森趁机进谏,“既然如此,那少爷您何苦勉强自己去敷衍她们。”
莫傅司却笑起来,“stephen,你不了解她们,她们是最简单的生物,一点都不需要我费脑子。走进时装店,看到新装,会激动地上前爱抚,喔,这件欧根纱礼服真漂亮,那双小羊皮高跟鞋真可爱。到了珠宝行,看到各色钻石,眼睛发直,几乎魂不附体。我消费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