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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是个孩子,18岁。等待他的很有可能是来自橄榄球项目的大学奖学金,或者是驾着摩托车飞驰在险峻高峰体验酣畅淋漓的极限运动。

该死的!是剧情的作用吗?或者说因为charlie没有按照本来的命运走所以这个世界需要india扮演刽子手的角色来维持平衡?

我抱了那两大桶冰淇淋上楼,找了个碗把两种口味搅在一块机械的咀嚼,然后静静坐在桌子旁看着摆钟左右的晃。

不知等了多久,evelyn和richard的笑声从门口传来,扭头看过去发现india正提着一个塑料提箱跟charlie说笑。

“你回来这么早怎么不直接去找我们?”richard放下手头的冰镇啤酒塑料箱子。charlie带着探究的眼神看着我,而他身旁的india看见我面前桌上的两大桶冰淇淋表情瞬间紧绷。

“你们应该去看看你们厨房地下室的冰箱。”我对身边正跟我细细描述今天charlie跟richard如何收获颇丰的evelyn和站在桌边喝冰镇啤酒的richard说,“你们两个一起。”

两人应声而去。

“你,坐这。”我看着india,指了指身旁的椅子。

india恢复了没有表情的脸,缓缓坐了。

charlie则微微歪头直直地看着我,眼中透着好奇。是啊,要把所有的事告诉他。涉及到如何知道india的隐秘,就涉及到我从哪儿来,这可是个惊天大秘密。况且charlie那么聪明,而且我讨厌说谎,对任何人。

地下室传来一声尖叫。

richard冲上来,脸上充满震惊和不可置信,“india,那是你那个失踪的同学吗?告诉我,是你干的吗?”

india并没有反应,只是盯着摆钟。我习惯了真空时间,淡定的等她回答。

“yes。”

richard退后一步靠在桌子上,“为什么?”

india扭头直视着richard的眼睛,无比认真,“bebi;to(因为我想)。”

india独白

花总是不能选择自己的颜色,我们也总是不能选择想成为的人。

我觉得生活无聊、烦闷,而所有这些人都在为这些无聊而烦闷的事或喜或悲。

我的人生好像是无穷无尽迷雾没有一个终点,就像楼下那个机械摆钟,它似乎永远都不会停。

所有这些东西都是为了打发时间,全a,钢琴,书。

但是有一天,爸爸提议全家去野餐,他带了猎/枪,想打点野味。房后整片的树林都属于我家。爸爸每年只抽出一个季节的三天出来狩猎,而且不杀幼小。

天呐,我喜欢我爸爸。我跟爸爸比跟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