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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头的前一天晚上,他翻遍了自己的所有衣柜,终于找到了一套显得年轻一点的衣服、

敖闪闪才十八岁,他怕自己穿的太老气,和她产生代沟,临走的时候,他又翻遍了人界答乎和妖知上零食推荐的帖子,买了一堆敖闪闪可能喜欢的零食。

记得每次和她聊天的时候,十次里面起码有八次,敖闪闪拒绝早睡的理由都是——“我吃完这包辣条就去睡觉。”“我啃完这包鸡爪就去睡觉。”“最后还有两块洋芋花,我吃了再说。”

他知道她是没多少生活费的,想要吃零食,就得从饭钱里面扣下来。

明明是世界上最后一条神龙,理应被当做小公举捧在掌心的人,却会在半夜三更给头像还亮着的他发消息,说自己饿到睡不着。

从那个时候他就想,等有一天和敖闪闪见面了,一定要给她买好多好多的零食,报答她的“表情包之恩”。

他一向是个饮食有节,生活有度的人,然而在遇到敖闪闪之后,他才意识到,美食是一件多么有趣的东西,而看着敖闪闪吃东西,更是一件有趣到不行的事情。

那些网络上的吃货达人直播吃饭,只会让他觉得无趣,然而看着敖闪闪吃饭,他却忍不住要想,她的原型到底有多大,胃有多大,竟然能够装下这么多的东西,吃太多之后,化作原形她还能够飞得起来吗?会不会像吃了蛋的蛇一样,在肚子中间拱起一块[暮光+hp](ggad)黑魔王吸血鬼。

有人说,当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感到好奇的时候,就是爱情的开始。

阚矢齐并不觉得自己爱上了敖闪闪。

他只是很喜欢两人之间相处的模式。他喜欢给她买好多好吃的囤起来,喜欢看她腮帮子一鼓一鼓的吃东西的样子,喜欢她将一个又一个的盘子吃的干干净净的模样。

他心中好像有一个沉寂多年的小男孩苏醒了过来,敖闪闪就是他带回家的那只宠物。

但是他却发现,自己不知不觉间,竟然变得对敖闪闪无比的了解。

知道她喜欢吃鸡爪和辣条,爱喝功能性的饮料,最讨厌的食物是纯牛奶和切片面包,手机键盘喜欢用二十六键……所以那天在秦王墓里,他才能够一眼认出来,那个和她生的一模一样的小姑娘,不是她。

意识到自己对敖闪闪有了好感,是在出了秦王墓之后。

当她跳到自己身上的时候,他只觉得心脏漏了一拍,想要就这么抱着她,保护她,投喂她,永远不放手。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不过是才分开没多久,她就去了鹰族的秘境,并且多日没有出来。

他担心的要命。

……

他为什么会是阚阙的分丨身呢?

为什么要杀掉敖闪闪呢?

为什么?

他会喜欢上敖闪闪,其实因为藏在他心脏里的龙丹在作祟?

“闪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