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无人分享,喜悦的心情跌落至谷底。不顾队友的搂抱和同学的簇拥,我独自一人来到操场,将怀中的篮球放下,开始跑圈。
长跑是仅次於篮球我第二喜欢的运动。完全无尽头无目的的奔跑能让我的心平静下来。可今天,百试不爽的灵药却完全失效,满脑子乱糟糟的,孔雀的身影不停闪现。
我对孔雀的在意程度已经超出了同学、朋友的范围,那种全身心的关注一个人以及期待被他关注的心情是我十八年来不曾有过的。如果孔雀是个女孩子,我敢百分之百肯定我是喜欢上他了。但他不是,尽管他很漂亮,但那种漂亮是属於男性美范畴的,细看他的五官,虽然现在比一般男孩子来得柔和,但轮廓却依旧清晰,可以预料到几年後必定是个英俊的男人。
对於一个男人,这种期待就显得那麽不伦不类。最起码,十八岁的我是无法很快解读这种情绪的。
不知跑了多久多远,大汗淋漓的我停下脚步,拖著疲惫的身躯走向放球的拐角处。刚到目的地,一抹身影如惊雷一般闯入我的视线,震住我的脚步。
“孔雀?!”
夕阳下,他修长的身躯拉出斜长的倒影,优雅的单脚踏在我的宝贝篮球上,摘下墨镜後朦胧的水眸凝视著我。
那样的目光,在当时我只能想到“性感”两个字,骨头一阵酥软一动不能动,张开嘴也不能发出有意义的声音。
收回目光,他将球踢还给我。要是别人敢这麽对待我的宝贝篮球我一定怒不可拮。但此时,我却变态的羡慕起那能和他亲密接触的球来。
“孔雀……你、你有看我打篮球吗?”
“没有!”毫不犹豫的话语,堵住了我接下来所有的问题。
斜了我一眼,见我不说话,他转身就要走,我急忙冲到他面前却有不敢碰触他,只能像老鹰一样张开双臂阻止他离去!
“喂!你到底想做什麽?”手环著胸,孔雀表现出明显的不耐烦。
“我……我……”从来没有过口吃的毛病,可一遇到孔雀,我全身的神经就会紧绷,舌头打结。突然,孔雀没有焦距的眼神使我想到一个严重的问题:“孔雀,你、你不会……不记得我的名字吧?”
“你?你是……”眨眨眼,他似乎很认真的搜寻著记忆,最後无情的宣判:“你是哪棵葱啊?”
“孔雀……”垂头丧气的唤著他的名字,真没想到,半个月每天在他耳边喋喋不休他却连我的名字也不记得,或是压根对我的脸都没有印像?!“我叫方弈,坐在你後面……你要记住啊!”
“我为什麽要记住你?变态!”冷哼一声,他不再理会我,快步从我身边绕过去。
一著急,我也顾不上许多,一把抓住他纤细的手腕。当然,再次犯忌的结果是可想而知,就在一瞬间,我已经被放倒了。
第三次过肩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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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静的躺在土地上,仰视著那迷人的脸庞,头脑一片空白的我说出了匪夷所思的话:“这种痛,我已经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