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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府今天来了一位客人,事实上身为一个土豪,每天到秦府拜访的人都非常的多,有的需要好生接待,有的需要无视,看门的人也是练出一双好眼力的。

可今天这个却有些不大一样。

要说具体哪里不同又说不上来,那人风尘仆仆的,显然是赶了很长一段时间的路,身上的衣服不算什么好料子,别说平日里前来拜访的富贵人家了,就连他这个看门的身上穿的都比他好一些,竹篾编织的斗笠遮住了他的脸,让人瞧不真切,也因此让他多了一点神秘。

原本这样不修边幅,甚至称得上有些落魄的人早就被赶开了,可看门的人却一直没有动手,因为对方身后牵着的那匹马。

——通体雪白,没有一丝杂色,就连他这个一点都不懂马的人都能看出,着绝对是一匹好马,绝对值不少钱的那种。

因为这匹马,看门的人想了想,便让他稍等片刻,然后就让人去通知了。

叶重澜今天刚好在家,他在教老五写字,原主因为被他占了身体,从了商,在没有科举的希望了,那就陪他一个考科举的弟弟,也算是对秦家的一点补偿了。

他算盘打得不错,可惜刚刚满了四岁的老五一点都不给他面子,不断的在凳子上挪来挪去,半点都静不下心来,最后还把两人的袖子染上了墨汁。

叶重澜皱了皱眉,敲着他的脑袋说:“你倒大霉了,这可是你二哥亲手做的,等着他回来教训你吧。”

说着也不管苦瓜脸的老五,直接走出了书房,然后就有人来通知他,说是有人找他。

叶重澜一开始也没在意,自从他的生意做大了之后,总会有各种各样的人来找他的,或者谈生意或者攀关系,他虽然不耐,却也不能将所有人都拒之门外,这也让他坚定了赶紧将老二培养出来的想法——直到他看到那个背脊笔直,负手站在正厅中的人之后。

似乎是听到了身后传来的脚步声,牧倾华转身,取下了头上戴着的斗笠,露出一张俊美之极的脸来。

叶重澜几乎用上了小轻功,嗖的一下撞到了他怀里,牧倾华倒退两步,被他撞得骨头都泛疼了,他抽了抽嘴角,抬手摸着他毛茸茸的脑袋,刚要说话,就被叶二少揽着腰,一下子扛在肩头。

在下人目瞪口呆的目光中,叶二少强抢民男一般将人扛回了自己的院落,然后一个下午都没出来。

于是,久别的重逢之后,别说诉说衷情了,两人连话都没说上一句,就直接开吃了。

用叶二少的话来说,这就是爷们儿的爱情,用不着唧唧歪歪的你一句我一句的,直接扒衣服,上!

秦家兄弟的晚饭一直都是在一起吃的,美其名曰为了促进感情,可今天却有些例外,四个人从大到小一个个的排着坐,首位上的人却一直没有出现。

直到天黑的时候,桌上的菜都冷了,四人才看到他家大哥红光满面的出现在门口,身边还拉着一个长得非常好看的人。

然后他家大哥指着身边的美人,对他们笑的一脸得意,“这是牧倾华,我给你们找来的嫂子,怎么样,漂亮吧!”

秦家四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