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九章:势破千军(日更万字不易,(2 / 2)

孤山城堡被白银圣杯的秩序光明之力笼罩,下位面生物长期生活在这一区域范围内会非常不适,然而地狱也不是什么呆起来很舒服的地方,再加上马料都是精粮、精肉,地狱战马们表示这样的工作环境也不是不能接受,只要给定期的返乡假期,给安排母马就行了。

倒不是罗德、艾雷恩等人穷奢极欲,而是作为一名骑士,骑乘过地狱战马之后,再骑乘普通的人间战马真的是接受不了,就连法提斯他也是这样,虽然不喜欢地狱战马的狂暴凶残,但是感受过地狱战马的奔行速度、爆发力后,普通的马匹真的是不大愿意骑乘了。

“想要拦我?那就试试看你们是不是拦得住吧!”

罗德在前、雷蒙德在后,两人策骑冲锋过来的方位,是距离群体冲锋的地狱魔军稍远的,地狱魔军嗷嗷嚎叫着冲锋上来拦截,队形难免就因此稍显散乱。

若是不会这样的话,仅凭两人也根本就不敢冲锋。

罗德体内气血催运,一抖手肘,大枪大马疾驰冲锋,而肘臂猛击晃动之间,那杆被挟持着的铁脊点钢枪的枪锋也在晃动尖啸,枪尖之处金炎流转,虚晃之下仿佛到处都是锋芒,掠杀四方。

丈八枪矛,撕裂一切,在罗德的身上,一股源自于古战场上凌厉惨烈凌厉的杀气,凶残透出。

人的力量,马的力量,丈八枪矛近乎三米来长,锋影闪烁。

噗噗噗噗噗噗噗。

踢踏、踢踏、踢踏、踢踏……

几乎就没有减速,而是重骑长枪一掠而过,血雾喷涌如虹,仿佛在罗德的身后罩上了一条长长的血纱战袍。

看似很简单的冲锋刺杀,其实却是难到极点的。

这个时代的许多骑枪都是以脆木作枪杆的,一旦捅到对手之后,枪杆立刻就要断掉,否则的话很有可能将骑士整个人倒顶下来。在古战场上,这就是要命的大事。

只要武艺最高明的骑士,敢用木杆甚至铁杆枪,自身体重要够,臂力要强,枪术要精,甚至眼力反应都要足够好。

如此才能在冲锋的极短时间内,控制住骑枪穿刺撕裂目标的身躯要害,而自身能扛住反作用力,甚至继续使用骑枪刺杀对手。

而罗德的武功枪术,硬生生将一杆通体由异铁纯钢打造的铁脊点钢枪,使用得刚柔相济,就犹如那钢铁本身拥有着白蜡般的坚韧性质一般。

“我只想跟在老爷的身后,因为真的是威风啊!”

雷蒙德策马紧紧跟随在罗德的身后,疯狂挥舞手中巨大弯刀,收割着那些侥幸活下来的魔军残余。

在这个时候,弩手弓箭手们的攻击始终都没有停止,由副官指挥着完成长官之前留下的命令。

由于地狱恶魔军团已经分成两支了,因此也不用担心会伤到自家主将,更何况,那两人身披铁甲斗气护体,就算被射到也有着极高的抗性,因此受伤的几率并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