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平庸与天才(1 / 2)

另一边,在那城市中心的英雄墓园当中。

罗德在等待法提斯吹完号角之后,与他并肩行走交谈着。前两天都是雷蒙德在吹响号角,今天轮值到法提斯,根据每个的修为以及适配性不能,吹响丰收号角的效果也不大相同。

雷蒙德修炼的是烈火斗气,经历被烈焰角魔重创的经历后,他因祸得福,在痊愈后完全修成了烈火斗气,因此也能吹动丰收号角,只是他吹响的声音不及法提斯雄浑厚重,反而有一些爆裂张扬的意味。

城市里有一部分年轻人喜欢听雷蒙德吹响丰收号角,但大部分人还是更喜欢听法提斯吹响。

“法提斯,你觉不觉得黑暗之城使节团的那伙人很奇怪?尤其是那个维斯特,我原本觉得他是想和你交手,当众击败你以打击我孤山城堡士气的,然而真的交上手,却发现他的水平并不怎么样。但我之前明明觉得他深不可测……”

“领主大人修为深厚,有机会打败法提斯的人,却无法在您的剑下得胜。”

“哈哈哈哈,法提斯,你什么时候也学会迎合上级了?如果我真的是一位困于宫廷之中,不知外事的领主,那么也许我就相信你的话了,但我们才刚刚成立孤山城堡几年?”言说到这里时,罗德停顿了一下,然后,他方才继续说道:

“天赋,刻苦,际遇,传承,法提斯你样样都不缺,建立孤山城堡之后长期在外带兵作战,而我长期在城内管理繁琐事务。你我的战力差距,应该是日渐拉开的,那个维斯特有可能对你造成威胁,怎么可能会不是我的对手?”

“并不是这样的,大人。单论武技剑术,也许您并没有我纯熟惯用,但是论及圣光气心法的斗气修为,您一直都远在我之上,您在斗气上的许多精微操作,我根本就看不明白甚至觉得难以理解,从我修炼武技的第一天开始,我的老师就告诉我,这个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平庸的庸才,不需要多么刻苦,只要保持最基本的努力就可以超越他们。”

“但与此同时,这个世界上还有极少数一小撮,天赋强大的到可怕的人,无论什么东西一教就会,甚至不教他,他看一遍就会,很快就能比苦练的十几年的人,做得还要好,这个世界上是有这样的人的……当遇到之时,作为凡人的我们就只能放平心态。”

法提斯的这番话语,说得罗德沉默了。

罗德也是遇到过这种人的,不过不是在这一世,而是在上一世时,年轻的时候,罗德是一个网络作者,每天做大纲,做表格,研究热门书籍,每天日更万字。

手指打出水泡了,不用去管它,每天再打一万字,自然就磨下去了。

多多少少也算是有了一点点成绩,可以养活自己,可以多多少少帮家人分担一二。

但是同时,他也知道有一些作者,不需要学习,不需要钻研,就顺着自己的性子,随随便便写了本小说就火了,一辈子都不用再发愁。

绝大部分人都是做不到的,许多人研究了三年、五载,甚至十年,也依然没什么成绩。

因为这个叫作性格的底色。

那部分完全不需要学习,不需要钻研的作者,他/她从小到大的经历、所形成的三观、性格,大多数读者就是喜欢的,因为他只需要写出自己想写的作品,自然而然就大火了。

任何的写作知识、经验,规矩,对于这种作者来说,束缚多过于帮助。

然而绝大多数作者,没有这种经历、三观、性格,他们也一辈子都突破不了,上天赋予给他们的性格底色。

这是写作方面的天赋,修炼武技,修炼斗气乃至修炼一切技能,都有着类似的天赋领域存在,有些人一学就会,一练就通,而绝大多数人,需要用数年乃至数十年时间,才能抵达“一学一练”的境界。

此时此刻,法提斯在羡慕罗德,那近乎惊世骇俗的斗气微操天赋,只不过因为性情的原因,表现得非常克制。

而罗德却是闻言轻笑:“法提斯,你说这种事情,这种人,我也曾经遇到过,我曾经用了五年时间,才领悟一个人一天学会的一个点,但在领悟的那一瞬间,我是深感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