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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糊了,却仍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靠坐在马桶之上,像坐在街角的咖啡厅一般惬意。

姚起云轻轻摊开自己手,上面果然有淡淡的唇膏印记,妖娆的红。他身上是一丝不苟的ali深灰色外套,衬衣洁白,袖口笔挺。也许因为小时候穷怕了,成年后的姚起云对生活的细节讲究到了一种严苛的地步。他喜欢规则,喜欢秩序,喜欢井井有条的人生,喜欢完美和华丽。而长期的寄人篱下更让他学会了敏感、细密和谨慎。他会把家里的所有东西原位摆放,他会把垃圾分类,他从不吃保质期最后一天的食品,他拿了十年的驾照却从未违反过交规。他深深地藏住自己,明明想要的东西,他偏偏拒绝;话说到一般,害怕不是自己想到的答案,就自己下了定论;太害怕做错事,凡事求稳,若无把握,宁可放弃。

“你是来捉奸的?”司徒玦打定主意换种玩法。

姚起云沉默,他的确是,但是他凭什么?

“那么快就结束了,看来你的新欢也不怎么样。”呼吸平稳了一会之后,他选择反唇相讥,这才是他习惯的相处之道。

司徒玦坐直了身子笑,“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和某人要做露水鸳鸯?”

这话真戳中姚起云的虚弱之处,他脸色也露出赧意,嘴里仍是恨恨的,“你躲在这里又有什么好事?”

“你真想知道?”

司徒玦又往后一靠,懒洋洋地抬高了一条腿,半举在站着的姚起云身前,等着他检阅。

姚起云不知她又搞什么鬼,只知道她今天穿着长度在膝上的裙子,靠坐着挑起的腿下顿时春光无限。

她有一双漂亮无瑕的腿,笔直修长、光滑匀称,裸着的脚踝和脚背线条美好。

“看见了吗?”司徒玦把腿在怔住了的姚起云面前晃了晃,无奈地问。

“什么?”姚起云只看到了她脚趾上红得叫人窒息的丹蔻。

“你眼睛用来干嘛的?”她再次转动脚踝,这一次他才留意到她脚后跟有一处明显的血泡,一看便知是高跟鞋的杰作。

她把脚又探近了他几分,“我就是跟这双临时买来应急的高跟鞋偷情了,你要把它就地正法吗?”

姚起云退了一步,双手悄然插进了裤子口袋里,眼不见为净地撇开脸去,低声吐出了几个字,“你真是妖孽。”

司徒玦收回有点累了的腿,盯着益发不自在的他,莞尔一笑,“你是正人君子,只有正人君子才会一看到裸露的大腿就联想到性交。姚起云,你敢把手从裤子口袋里掏出来吗?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点德性,我再无耻也光明正大,远比你那点敢想不敢做的口是心非强。

姚起云耳根红透,身体再转了个角度,几乎背对着她,整个人都气得发抖,“司徒玦,你简直下流,不要欺人太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