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不能再想了,饥渴犹如附骨之蛆,一寸寸沿着脊梁蠕动着,尾椎处阵阵算帐,衣料包裹的地方,有粘腻濡湿的东西渐次晕开。
想挣脱点什么,起码要将身上厚重的被子踢开,或者将衣服脱干净,他太敏感,布料摩擦得太痛,实在不是什么舒服的感觉。可腰部以下近乎没有知觉,更没有力气,身体突然又如坠冰窖,冷得他哆嗦,只有小腹处是暖融融的,饱含一汪春水,曾经孕育过一个生命。
又一次呼喊出那个名字……“怀旭……怀旭…好难受……怀旭…”
大喘了几口气,他蜷缩着身体,绵绵弱弱的手腕努力使劲,拽着裤子往下拉,扯了好一会,终于碰到挺立的前端,粗鲁地抚慰了几下,就是出不来。
后穴收缩着,排挤出更多的水液,可一阵激烈地蠕动之后,还是不够的。只是越来越痒,越来越难耐,好像有千万根细软的羽毛在里面四处游转,撩|拨得人心痒。
食指不知不觉,就要往幽秘处探索,一碰到那火热吞吐的边缘,又被吓得缩回去。
身体开始不听话地回忆起曾经的欢爱来——周怀旭的深度,尺寸,粗硬,周怀旭的温柔,细致,亲吻,周怀旭抚摸舔舐他后颈的销魂感受,信息素回应他时激烈的气息,所有的所有,都在此时清晰起来。
原来已经记得这么深刻,这样坚牢,这样没骨难忘。
时酒时酒,生而携有酒香,以往高潮来临的时候,周怀旭总是低声笑着,声音仿佛大提琴悠扬的g调,他会含着时酒的嘴角亲吻,擦去时酒眼角的泪水,说他好喜欢酒酒,酒酒好香,好漂亮。
他还说,酒酒是他一生无法抵抗的琼浆玉酿,任何人的信息素都没有酒酒的好闻。
那时候的时酒,可曾有过幸福的情绪呢?他那么讨厌他的父亲,那么痛恨自己的家庭,那么希望改变天定的命运,可是——他真的有很喜欢很喜欢自己的名字,第一次那么喜欢,第一次,那么那么喜欢,喜欢到可以在无事可做的时候,将这两个字写千遍万遍,最后偷偷地,写一个周怀旭,就开心得不得了。
可是周怀旭,已经不会再给他回应了。平生第一回,明白绝望如何书写。
轻微的痒,开始逐渐扩散到四肢百骸,之后一点点加深,痒到皮肤通红。时酒难受,开始不管不顾地死劲摩擦,用指甲挠,或者用床单磨,甚至用牙齿啮咬,只有不那么痒,就好了。
双手血红的第四个小时零三分钟,紧闭的房门被推开,他的审判——迎来结局。
……
周怀旭记忆里的时酒,绝非此时眼前形销骨立的惨淡模样。
即使是装的,他也是装做纯真善良的富家少爷,欺负得狠了,也只是只逼急了的小兔子,骄矜傲慢,有点被宠坏了的影子。
他知道,装的时酒也是时酒,若是截然不同,他也早就发现了。如若没有那些家庭负担,时酒就会是那个样子,是他怀里那个撒娇玩闹的宝贝,也许还会怀着孩子故意哭闹,不许他去上班,硬是要他在家陪着。
几分真几分假呢?他怕自己想得太快,结果太不堪。理智和感情像是截然不同的两个部分,相互拉扯争执,他只好让自己更忙一点,整日泡在公司里,或者世界各地地飞,像台工作机器一般不知疲惫地运转,处理公司上下大大小小的事宜。
忙一点,再忙一点。可是忙碌总有尽头,空闲下来的时候,依旧难以安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