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祸水_御书屋作者: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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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大门却正巧在这个时候打开,张妈领着一个年轻人进了屋。
沈臻的头发还是湿的,被沈臻一把抓到了脑后,露出五官和额头,浴袍微敞,沈臻的胸膛和空气接触着,他一米八的个头显得身材削瘦腿长,此时正看着张妈和她的儿子。
张妈有些拘束地说:“沈少,这是我儿子,韩朗。”
她拉了拉儿子的衣摆:“小朗,叫人。”
刚读大学的韩朗穿着一身棒球服,他大约有一米八八左右的个头,身材健硕,浓眉大眼,是个帅气的小伙子,年轻,身上有一股朝气,初生牛犊不怕虎,他就像是一头小牛犊,阳光向上。
韩朗似乎不怎么情愿地说:“沈少。”
然后小声嘟囔:“都什么年代了,这称呼还跟旧社会一样。”
张妈尴尬地冲沈臻笑了笑。
沈臻也不计较:“叫我沈哥就行。”
韩朗这下倒是很利索:“沈哥。”
“我先回房休息了。”沈臻冲张妈说,“明早我还是六点起来。”
张妈连忙答好。
沈臻回房间之后张妈才对韩朗说:“你先坐会儿,妈给你做宵夜。”
韩朗坐到沙发上,觉得有些不自在,和一直待在秦家的张妈不同,韩朗从小就寄住在别人家里,他爸除了吃喝嫖赌啥都不会,也不管儿子,只知道伸手找老婆要钱。
他爷爷和乃乃都在乡下,小时候跟着爷爷乃乃,长大了就进城,寄住在别人家里。
寄住就是寄人篱下,别人家的孩子有的玩具,他只敢看着,不敢说想要。
别人家的孩子有零花钱,他却从没在叔叔阿姨手里拿到过——他们说他家只给了生活费。
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高考结束,他靠进了全省最好的大学,这才脱离了寄住家庭。
他妈又出现了。
韩朗虽然不恨自己的亲妈,但是要说亲近,那是亲近不起来的。
但他知道亲妈好歹比亲爸靠谱。
“吃抄手吧。”张妈说,“冰箱里有,我给你煮二十个?”
韩朗咽了口唾沫:“好。”
他打量这这个房子,这房子简直是电视剧里有钱人才能住的房子,巨大的落地窗,可以看到整个城市的夜景,房子的装修充满了现代感,简洁大方,干净得像是没人住,就连自己屁股下面的沙发都柔软的不可思议。
吃抄手的时候,韩朗问张妈:“妈,我住过来,沈哥真的没有意见?”
张妈一边洗锅一边说:“沈少人好呢,是他让我把你接过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