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翌日清晨,温辞迷迷糊糊的醒过来,没看见江聿风,自己先摸出手机,灵活的钻进被窝里开始玩。
男朋友日记记录。
元旦他发烧了,然后整个人就更骚了,还特别粘人,还行,能接受,然后……我觉得心理上不太能接受的是男朋友的手指有点长。
但身体上好像还挺喜欢的口
希望摩多摩多。
但我男朋友肯定看不出来,因为我会在男朋友面前装呀,虽然也不会装很久……
我不会被吃得死死的吧。
编辑完了,温辞在床上翻了个身,外面隐约传来江聿风跟人打电话的聊天声。
估计又是工作上的事情,温辞眯着眼睛,然后起床,薄被从他身体滑下来,温辞才记得自己没穿衣服,光溜溜的下床,晃着小鸟去翻衣服,恰好江聿风开门进来,就看见一副春色弥漫。
温辞吓了一跳,害羞了半秒,然后正面对着江聿风:“是不是出乎你想象的尺寸。”
江聿风意味深长:“是挺漂亮的,小雏鸟。”
江聿风的手很大,他托起鸟一看,显得还挺那啥的……反差特别明显,温辞转过身拿走,不让他碰。
穿好衣服后,温辞耷拉着肩膀吃了顿江聿风亲自做的早餐,水平日渐飞升进步,味道比较家常,虽然比不起餐馆专业厨师的水平,但还是好吃的。
下午他们还有课,就不在这里逗留了,收拾收拾作业就要回宿舍。
回去的路上,江聿风一直在沉默,温辞感知到他的不正常:“在想什么?”
“想逃课。”
“……”
温辞倏地记起云安和曾经说过江聿风很喜欢逃课,本质就是不喜欢上课那种单调枯燥的味道,更不喜欢打卡签到,喜欢出门做自己的事情。
高中时期,江聿风几乎是踩着学校的底线逃课的,也亏得他成绩好。
让江聿风适应一下学生的身份估计只有初中的时候。
温辞问他:“我知道你高中经常逃课,初中呢。”
“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