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1 / 2)

非人类爱豆 十六春令 1671 字 7个月前

他名义上的爹妈成天除了打架就是打架。

他妈赢得次数更多,他爹经常被揍得满世界逃亡,胆肥了再溜回来挨顿揍,揍完又逃跑。

邬珩尧在深山密林里长大,偶尔有人类背着大包小包进山,他就蹲在高高的树枝上居高临下地偷窥,偶尔在巨树之间反复横跳吓唬他们。

不同的人反应不一样。

有的紧张得神经兮兮,有的把东西方的神都搬出来默念,好像这样就能保佑他们一样。

更多的人认为是“野猴子”……一度把邬珩尧气够呛。

猴子哪有他威风。

不是,猴子哪有他好看?!

后来他才知道这些人进山是干嘛的——纯粹是闲的。

人类什么都喜欢搞“抱团”,什么都要有一个统一的称呼,方便找到同好者和归属的群体。

进山攀登摸索的这一类人,被成为“探险家”、“登山者”。

是爱好,也是标榜一种“有别于大众”的生活态度。

这些心理学太复杂,邬珩尧不是很懂,他总结为人类脑子里的褶皱有些不必要的过多。

总之这些人偶尔会闯入他的地盘儿。

无聊得蹲在大树上尾随观察这些人类,让他学到了一些’非常没用’的东西。

咔嚓响有时候还会闪光的是照相机。

能记录下来那一个瞬间的某个画面。

人类:相机可以定格时间。

邬珩尧锐评:时间怎么可能定格!怪力乱神不可取。

但不得不说人类做吃的东西真的很有一手。

在某个登山者撕开塑料包装时,嗅觉远超人类的邬珩尧第一次闻到了牛肉干的味道。

那是他第一次没忍住从树下跳下去,’唰’地出现在人类的面前。

当然,他长得跟人类一模一样,也没引发什么特别的状况。

——事实是只是邬珩尧自己这么认为,登山者表现得一切如常仅仅可类比为见到野生熊会当场装死。

渺无人烟的深山里,邬珩尧一头闪亮银发,浑身散发着精怪似的野性美,突如其来从数十米高的树冠跳下来,毫发无伤。

傻子也知道他不是正常人。

好在登山者也没真以为他是什么精怪,毕竟是受唯物主义教育长大的,天生就能把一切不合理的现象脑补合理化。

可能是不知道怎么流落到深山里的野孩子,被狼一类的野生动物抚养大,所以行为举止都不免带着动物的野性,同时缺乏常识。

新闻也有报导过类似的情况。

至于头发,就像很有名的历史故事“白毛女”,进食常年缺少盐分会导致头发花白,也说得通。

说服自己不要害怕的登山者紧张地避开他的视线,问他想干嘛。

邬珩尧其实听不懂他在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