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种韵味,风从云是半点都体会不到的,洁癖的他只想把那个流浪汉丢到河里好好洗一遍!
“停停!你丫给我停停!”风从云避若蛇蝎地站在白予漠三米远的地方,不耐烦地挥了挥手里的警棍。要不是白予漠的行为过于诡异,引起民众的恐慌进而举报,同事又都有事。风从云也不至于在他休假的大晚上跑出来管这档子闲事。
白予漠听到呼喊声,望向声源处,是个身穿警服的警察,只是那衣服穿得袖扣、纽扣都没扣好,随意地完全没有半点警察该有的严谨气质。心下觉得有些好笑,正巧他这时道路都摸清了,也就停下来了。双手环胸懒洋洋地站在原地,挑挑眉梢问道,“叫我?”
“就是你。你行为过于诡异,一直不停走动,被民众举报了。识相地快停止这种行为,不然我只能请你去喝点茶了。”风从云依旧站得远远的,眼神也到处乱飘,就是不往白予漠那里瞟,似乎看一眼就会弄脏自己。
白予漠也不在意风从云不太好的语气,也不觉得生气。末世不管让人多生气的事情他都经历过,现在这点事根本就不算事。于是点点头,“好的。”接着又继续走了起来。
“哎!你丫不是应了吗?怎么还走啊!”风从云本以为白予漠是个硬茬,很难应付,没想到他一下子就同意他的要求了,只是好像在耍自己?
白予漠有些哭笑不得,无奈道,“我说,我总得回家吧?让我一直待在原地?”
风从云叹了口气,绕到白予漠另一边,嫌弃地说道,“你跟我先回去吧,但说好不许碰到我和我的衣服。”
白予漠做了个“ok”的手势,双手插兜,慢悠悠地跟在了风从云的后面。
其实他也知道自己10天都不做停歇地走动是有些偏激了,只是他刚刚重生,心情实在有种说不出的压抑,不管之后作何打算,他都需要一种发泄情绪的途径。这么只是走一走已经很正常了,至少他没做出清空超市的事情来。而显而易见地,这么走动着确实有点作用,他感觉内心已经平和了很多了。
后世中,位处s市的基地发展最为好,b市则是以极限的速度沦为了丧尸之城。当初他本身就是投靠了s市基地,随后凭他个人的能力逐渐笼聚了属于自己的团队力量,进而成为s市基地的掌权人。
但现在,他却完全不想这么做了。
他宁愿混迹在丧尸之城中,掌控一座空城,整天过着刀尖舔血的刺激生活,而不是安逸生活。
而要想过那种生活,第一步——摸清线路,他已经完成。第二步……他即将着手。
作者有话要说:感觉好慢热,不知道你们觉得吗?反正我好想写杀“怪”生活,和夫夫恋爱啥的→v→
☆、打击报复
白予漠跟着风从云上了车,有些意外。他看风从云的穿着以为他开的会是警车,没想到是一辆兰博基尼?再加上他对车也有所关注,发现这车还是限量版?!如果不是风从云手不干净的话,那他绝对是个富家公子哥!
白予漠想着,耸了耸肩,径自拉开车门坐了进去。管他什么身份,和自己也没多大关系。
“哦!shit!你就这么直接坐进来了?!”风从云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爱车被白予漠那么“蹂躏”,难以忍受地扶额低声咒骂。
白予漠无辜地摊开手,表示自己什么都没做。而后摸了摸鼻尖,暗想自己有脏到不可忍受的地步吗?不过十天不洗漱而已,他又没发出臭味,顶多颓废了一些。
要知道,在末世那个缺水缺电的年代里,一年都没洗澡的都大有人在,他可是文明多了,只要有条件,就是一天一洗。只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