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被发现了不得脱层皮啊。
起身便走到镜子前面,看了看脖子上的吻痕,还好看得见的只有一个。看来下次还是得穿高领毛衣比较好,想着这样又是对顾流笙的一顿腹诽。
上学期间,顾流笙就和程喻洲坐在一起了。俩人简直时时刻刻都腻歪在一起。看过一次程喻洲坐许丞的车回家,顾流笙当天下午就买了一辆自行车。说什么也不能让自家媳妇儿坐着别人的车,但是关键是他不会骑自行车,想学又没有人教。
顾流笙最亲近的人,就是程喻洲了,他孤独了17年,程喻洲的到来,扮演着他的朋友,兄弟,情人,他的世界已经全部都是程喻洲的身影了。
想要让程喻洲搭他的车子,就得学会骑车啊,所以买了车当天下午就开始自学了。不知道摔了多少次,还好现在是春天,穿的还算厚实,所以除了不小心把手扭伤了,身上的摔痕看不出来,只是隐隐的疼。
学得还算快,下午练到天黑终于勉强能够上车了,就是七扭八歪的,走不了直线。
接连几天下午的练习顾流笙终于能够骑车去接自家媳妇儿了,一大早就去了程喻洲的家里的小区门口等着。
程喻洲出来的时候,看见顾流笙在外面等着,本来还迷糊的样子,一下子就精神了,奔了过去。
“你怎么来了?”
“接你上学啊。”听着这话,程喻洲才看见顾流笙身后的自行车。
“你什么时候买的?”
顾流笙下意识的想说是前几天买的,突然又想到什么就说“昨天买的。走吧,上车,快点。”
程喻洲看了车一眼,又看了顾流笙一眼,心里顿时就暖的不行。上车,抱着顾流笙的腰,头紧紧的贴在背上。这车子到处都是划痕,新买的会这样?他就说前几天的手怎么肿了,一碰他还老是龇牙咧嘴的,问他还说不小心摔的。呵呵,的确是不小心的。看来摔了不少,又心疼又像灌了蜜似的,这个傻子。
“喂,傻子,你爱你。”程喻洲说得很小声,尽管耳边伴随着风的呼啸,可是顾流笙声还是听见了,嘴角出现一抹隐藏不住的笑意。速度不由得随着心跳一起加快来宣誓着内心的幸福。
自此以后,程喻洲就再也没有搭过许丞的车子了,每次都是顾流笙来接程喻洲。程喻洲嫌顾流笙每天要起很早,心疼他就不想要顾流笙来接,可是顾流笙这个傻子执意,他便也不说什么了。
“阿洲阿洲,今天你生日,咱们去金临吧,听说那里有一家新开的酒吧,咱们去那里吧,刘一名说他哥在那里当经理。”
顾流笙去了办公室,程喻洲呢则是刚去接了水回到座位上许丞就来了,兴奋的说着。如果是以前,程喻洲肯定不会拒绝,可是今年还有顾流笙,他就不想去了。
昨天俩人还腻歪着说生日晚上怎样怎样,好不容易有了一个机会俩人可以好好待会儿,怎么允许他们这几个电灯泡出现。可是不答应的话,又有点说不过去,想着大不了到时候和顾流笙溜了就是。“嗯,好吧。”
顾流笙照旧骑车送程喻洲回家,刚到小区门口,程妈妈买菜回来就看见顾流笙拿手揉了揉程喻洲的头。动作轻柔,神情温柔,若是再看见顾流笙眼里的宠溺,怕是会觉得这哥俩好的是不是过了。
“今天晚上我在家里等你。”
“嗯,我吃了饭就去。”“唉,要不是我们家里有生日家里人在一起吃饭的习惯,我就可以和你在一起了。”
“还有,那个……许丞说今晚上他们要我去金临过生日,我本来不想答应的,可是………,要不咱们今晚先去金临再回家吧,怎么样?”程喻洲也是皱着脸,不情不愿的说道。
顾流笙微不可见的皱了皱眉,随即又笑了,突然觉得程喻洲像小孩一样,可爱得直教人想揉进心里,若不是在外面,还是在程喻洲家的小区门口,顾流笙都会扑上去的,无奈,顾流笙只好抬抬手摸着程喻洲柔软的细发。
“呵呵,好了,安心吃饭,多晚我都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