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那边见。”
一大清早,这大殷的国都就已经迸发了相当的活力。
宽广的道路可以容纳十辆马车并行,路面都是极其平整的巨石铺就,中间和两边都有青石砌成的围栏,里面种植着一些花草和树木,即便是入了冬,这街上仍然有青翠的绿。殷都种着不少香樟和绿萝,倒是没有左右行驶的规矩,可道路太过宽广,没有规矩也不会出什么危险,行人都可各行其道。
深叶行在清早就已经不算空旷的街道上,一路往南市的方向去了。
大殷以北为尊,正北方位乃是殷都皇城,占地极广,普通人都不许接近。叶家在京城排不上号,自然就挤不进那东边的权贵势力范围,东边住着的都是一流的世家和品阶高的朝臣,是以东市的水准也是特别高,各种奇珍异宝都可以在那里找到,连酒楼饭馆走的都是高雅大气的风格,自然价钱也是不菲。
与东相对应的西边却是京城平民的集中地了,西市热闹,但也鱼龙混杂。南边却是不上不下不荒不闹,那些个排不上号的世家士族,多半居于此地,于是,南市便也是个中不溜,比不上东市繁华富贵,也及不上西市趣味横生,只取了一个中庸之道。
叶无莺选在南市倒也不全是为了自己方便,这巫殿并不在京城之中,而在郊外,且就在京城的南郊,南门出去数里,便是巫殿的势力范围,要从南门进出便要特殊的通行路引,百姓更是全然禁止从这里进进出出。若要从京城往南去,绝不会从南门出,而只能走东西两门,绕过南边的神巫山,方能走上官道。
如此巫殿和皇城南北相对,却是互不干扰,甚至表面没有多少往来,各自冷漠以对。
等到叶无莺在南市那家熟悉的早点铺子坐了下来,点了一碗馄饨面,又顺手给司卿点了一碗清水面之后,面刚上来,他顺手把桌上的醋倒进去几乎半瓶,刚用筷子搅了搅,司卿就到了。
他来得很快,只因巫的出行除了那华盖灵椅之外,也有灵力车,甚至比世家的那些还要快上几分,深叶的速度远远比不上。
“你倒是还记得我的口味。”他刚坐下,就似有些感慨地说。
叶无莺一怔,这才意识到他这行为是多么自然。
他们俩最好的那段时光,便常常清早在这里相会,事实上,他们便是在南市相遇相识,自此开始的孽缘。但自从有了隔阂,又发生了那些事之后,他们再没有像这样坐在一起这是简简单单吃一碗面了。
那时,他们还互相喜欢的时候,再简单的事,都仿佛蒙上了一层微光,显得格外美好。
“你的口味这么奇葩,要忘记也难。”
最终,叶无莺只是冷冷说。
他不想想起那些事,哪怕是那些美好的、甜蜜的回忆。
因为过程再如何美丽,结出的不过是一颗腐坏的苦涩果子,有句话司卿说得很对——
他是聪明人,绝不会再重蹈覆辙。
作者有话要说:40
☆、第四十一章
叶无莺说得是没错,司卿的口味十分奇葩。
他的身体不好,照理应该吃一些清淡的食物,偏他喜好的是极甜、极酸或者极辣,说他口味重吧,若是酸辣或者酸甜,他就不喜欢,只喜欢纯粹的甜或者纯粹的酸。
例如吃面,他的喜好便是一碗清水面,什么都不加,然后面汤全换成醋就行了。
叶无莺尝过一口他的面,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