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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云遇皎月 丁墨 1782 字 3个月前

沈时雁虽然木,办事效率却很高。一个小时后,我就收到了资料。仔细研读了几个小时,我总结了以下共同点:

一、凶手迄今为止一共抢了4个孩子,每次都是在晚上,但时间并不固定。有的是在家中后院趁孩子落单直接抱走的,甚至还有两个是潜入孩子房间,直接抱走的。作案方式虽然简单,但居然次次都让他成功了。可见他的行动能力、观察能力这些,必然很强。

二、失踪的孩子有两个是5、6岁,两个是7-8岁。年龄区间算比较集中。

三、受害孩子都是普通家境,没有富人,也没有特别穷的。相同点是,集中在同一个城区。

四、有两起案件现场照片上,拍到了那种鸟。但我敢打赌警方肯定不会注意到。另外两起虽然没有拍到,但并不代表不存在。

第27章谭皎五(3)

此外,警方的一些调查结果,也给我提供了很有价值的线索。

首先,他们认为凶手曾经是一名惯偷。这是基于现场脚印分析的结果。鞋底外侧磨损厉害,里侧却相对较轻。脚后跟磨损小。这是典型的“小偷”脚。我也认同这个观点,因为那天看到,就觉得那人脚步格外轻盈,现在看来,很可能曾经接受过“盗窃训练”。

可是一个小偷高手,为什么突然来偷孩子了?做了新的职业生涯规划吗?

而且警方并非像我说的,不知道凶手的正脸。他们已经找到了路上的监控摄像头,甚至拍到了凶手的正脸,跟我见到的那张脸一一模一样。他们也获得了凶手留在现场的指纹,但是无论是指纹还是脸,都没有身份记录。确认不了他的身份。也没有找到任何一个失踪孩子的下落。

单从案情看,这案子并不复杂。可我感觉处处又好像藏着点什么,暂时还说不清。我带着资料,打算去找邬遇。只是驱车去汽修店的路上,总觉得自己还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线索,一时脑子里却连不上。

小华在店里,邬遇却不在。小华说,他和两个伙计一块去隔条街的饭馆吃饭了,还非常热心的把地址和他的手机号给了我。

我把车停在又小又破的餐馆门口,地上还有油腻腻的水渍。一看表,都中午2点了,小店的露天院子里还坐满了人。我一下子就看到邬遇和两个修理工坐在最里头一桌,正犹豫要不要在外面等,他却已看到我,喊道:“谭皎。”

我于是走过去,那两个修理工像是认出了我,都露出惊讶的笑,看邬遇的目光自然充满暧昧。邬遇像是完全没察觉,从旁边拉了把椅子过来,放在自己身旁,说:“坐。”然后看一眼那两人。那两人笑笑倒没说什么。

我无所谓的,我们之间很清白嘛。只摸过一下脸和手,算什么暧昧。可是真当我坐下时,在他身侧,大庭广众之下离他很近。而他看着我,我突然觉得脸有些发烧,喉咙也有点干。

以及……很饿。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从早上到现在都忘了吃东西。怎么扫一眼桌上的残羹冷炙,都有种很美味的感觉?

邬遇问:“有事。”

我点头。

他说:“好,待会儿聊。”

我说:“好。”

“吃了吗?”他问。

我老实答:“没。”

他笑了一下,拿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