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才不要嫁给这个人呢!
虽然她做饭很好吃,人也很温柔,很贴心。
但是,绝对不是个适合自己托付终身的人。
“没说吗?我还以为你打算在你过生日的时候答应我呢!我看你早晨把我们的那对戒指放在包里了。”万俟翼坏坏的笑着看着谢晓悠。
谢晓悠愣了愣,她看到了。
这个女人的眼睛是什么做的?
还是心有多细?
自己可是在她出去给自己毛巾的时候,才拿出那对和自己还有万俟翼手上的戒指另外一半的戒指,放在包里的。
本来想更名仪式如果她出现,那自己就把这个戒指戴上,让这对戒指完整的。
但是没想到她真的来了,可是自己却怎么都不好意思说出口。
“好啦!乖,把衣服穿上,不然一会你感冒了。我会心疼的。”万俟翼诱哄着,把衣服半强迫的为谢晓悠穿好。
万俟翼其实是送谢晓悠到机场的路上,一会偷偷的看看自己,一会又看看她手上的戒指,猜的。
只是没有想到被她猜中了。
“把袜子也穿上。”万俟翼把谢晓悠腿上的丝袜,不顾谢晓悠脸红的挣扎,强制的脱了下来,甩手扔在垃圾桶里,从雪地靴里拿出一双灰色上面绣着小兔子的羊毛袜子,抱起谢晓悠的脚,动作轻柔为谢晓悠把袜子穿好,贴心的为了怕冷风顺着裤腿进到保暖裤里面,把袜子穿在了保暖裤的外面。
一个动作,就暖了谢晓悠冷了太久的心。
从记事,只要老佛爷给自己洗过袜子,但是从来没有人给自己穿过袜子。
万俟翼是第一个。
一个天之骄子,却为了自己想的如此周到,为了自己做了这么多,自己能为她做些什么呢?
除了不辜负她的情意,自己似乎没有别的选择。
这样霸道的爱,温柔的人,不正是自己一直想要,想等的吗?
和齐若在一起的时候,自己一直想做个贤妻良母,所以学做饭,学做家务,学洗衣服,大冬天的舍不得烧热水,只能用冷水,一遍一遍的用手给齐若洗衣服。
自己在家里老佛爷从来不舍得让自己做什么家务,可是和齐若在一起之后,自己没有什么脏活,累活没做过了。
创业的第一年,每一天都是疲惫而辛苦的。
自己却天真的以为恋人一定要可以一起走过贫穷和落魄,才是真的拥有爱情。
所以无论齐若如何的在外面受了气,回来发脾气,自己都是笑着安慰,伺候着齐若。
为齐若准备好牙刷牙膏,漱口水,自己都舍不得烧热水,节约用电,给齐若烧好热水,为她试好水的温度,让齐若刷牙之后可以洗脸,洗头发,在齐若洗脸的时候,自己又去烧一壶热水,等齐若吃饭的时候,自己为齐若洗脚。
即便是如此,齐若也会挑剔自己不够懂事,太过孩子气。
经常在自己为她洗完脚要擦脚的时候,故意说不用了,她自己擦,然后皱着眉看着自己,将自己推开,本来是蹲在地上的自己,时常被齐若推倒在地,坐在冰冷没有温度的瓷砖上。
那个时候自己不知道为什么齐若会那样对自己……
直到万俟翼从国外回来,住在自己家里,自己才知道。
齐若会那样对自己,是因为自己因为和她在一起,已经变得不是她最初喜欢的样子了。
万俟翼说为了自己喜欢的人改变成对方喜欢的样子,而不是为了对方变成对方需要的样子。
为了喜欢的人改变自己,是爱情,而对方如果不珍惜,那便是无情。
齐若对自己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