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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前,因着古田城就在前方,侯爷就在城中,所以我有些着急,这才轻装赶路的。”李维臻这会突然为自己的擅自行动,大觉庆幸。

要是他没有来,那么被困在哨所里的蓝佳音岂不是凶多吉少?

闻言,沐七当即就下了结论,“那这些人就不可能是觊觎李大人所带财帛而来的,你我都知道,不管是马贼还是戎狄人,他们都是为财而死的贪心东西,因此每一回行动之前,都会提前派出无数个哨探,哨探四下打探消息,继而找到要下手的目标,接着就会用他们特有的方式传回消息,而他们的人却不会因此离开,反而会一直留在原地监视目标的。”

“如果当时李大人离开大队伍,身边却没带辎重,那么哨探肯定不会再多生事端,只会等同伙来,把那带着财帛的营地给一锅端了,而李大人等人却等于是被凭白放过,逃过一劫。”

马龙点头表示赞同,而李维臻这边的人听完,都是露出一脸‘原来如此’的表情,大家总算是知道,这群敌人并不是被李维臻引来的了。

只不过,这伙子人既然不是为了李维臻而来,那又是为了什么而来的呢?

可惜时间紧迫,已经没时间让他们多想了,那一路蜿蜒,但又片刻不停一直往前移动的火把,已经离哨所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马龙从收到消息,就已经让人把库房的木料搬到大门口,刚才送走求援的侍卫,更是亲眼看着人加固大门,彻底将这唯一的进口给完全的钉死!

不能逃生,也没了退路,只能背水一战,唯一能让人心里有些安慰的,那就是这个他们所处的哨所,是个易守难攻的地儿。

随着一条条指令发出,近两百人,就被马龙分派了各自的任务,箭术好的,无疑就是护墙上的第一梯队,刀剑厉害的,就是第二梯队,顺带着,他们还担负着为第一梯队搬运箭矢的任务。

马龙对如何作战显然是极为娴熟的,如此少的人数,竟然还被他分出了第三梯队,这些人相对身体壮实,他们的责任尤为重要—在底下守大门,万一门被撞开,他们就要用身体做护墙,和敌人进行面对面的肉搏!

另有二十个相对弱小的兵士,就承担了架柴烧火,搭锅热油的活路,时刻准备着一会敌人进攻的时候,好给敌人来个刻骨铭心的见面礼。

一盏茶后,随着哨所里人人就绪,外面那渐行渐近的队伍,也终于以雷霆万钧之势冲到了哨所门口。

领头的,是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黑皮肤大汉,此人胯下骑着一匹黑色的骏马,马鞍上的银饰在火光下闪闪发光,头发编成无数个小辫子,每一个鞭子上不是缀着珍珠,就是绑着宝石,黑夜里被火光映照着褶褶发光,很是引人注目。

马龙沉声对身后的人道:“这样打扮,来袭的是戎狄狗无疑,你们看他浑身上下都带满了金珠宝石,就连手中的大刀也是嵌满了宝贝,来头决然不小。”

“怎么着也得是个万夫长之类的大官了,怎么就带着千把人,黑灯瞎火的跑到这偏僻的地界来?”

李维臻瞥了他一眼,淡淡的说,“那就得问问你,他们来袭的哨所为什么会建在这里了?”

“你们这里该不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东西存在吧?”

“怎么可能!”马龙回答的无比干脆利落。“因为我们背后的山顶有示警的烽火台,所以才会常年有兵士把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