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觉?”薛曼妮怪叫。“哈昀心,你又不是明天要赶上学的小学生,你想唬弄谁啊?”
“你到底想知道什么?”走出巷子,对街的百货公司人潮如织,她干脆就着行人道大广告广告牌下面的椅子坐下,捏着包包的指尖竟微微颤抖。
“那个蓝纸的老板你认识吧?”逼供开始。
“他是酒吧的老板?”他和薛曼妮的对话她几乎什么也没听进去,此刻当然觉得意外。
他不应该是很红的歌星吗?那么爱唱歌的人,为什么离开歌坛?当他被发掘的时候那快乐的样子,他还抱着她,两个人跳了一曲无声的探戈,那种甜蜜镂在她心底,永远不会忘记。
这些年她忙着沉淀自己,想在工作上得到成就也刻意地对娱乐圈不闻不问,久了自然也不再关心。
她告诉自己,人时刻都在变,世上没有永远的工作,没有永远的爱情,转换跑道不需要大惊小敝。
“我知道他的时候,他就是蓝纸的老板了,而且对女人冷酷出名,哪个女人想跟他搭讪,就算是天仙尤物最后也只能抹一鼻子灰。”
“我们认识的是同一个人吗?”哈昀心以为薛曼妮在说笑。
“你说,你跟他到底是怎么认识的?赶快说,我好想知道。”打破砂锅问到底,绝对是薛曼妮身为女人发挥得最淋漓尽致的优点之一。
“他是我前夫。”
“啥”
“你那什么怪样子,有必要那么夸张吗?小心长皱纹。”她还有心调侃薛曼妮。
“虽然说我知道你曾经结婚又离婚,没想到唉,人生何处不相逢,台北真的很小呢。”
咽了咽口水,自己刚刚在酒吧里也太过鸡婆了。
“是啊。”哈昀心好笑地瞅她一眼,回应语气很淡。
“你不生气?”
“有什么好生气的。”
“我乱撮合,你没给我一巴掌真是谢谢你了。”有时候她真讨厌自己一头热的个性,容易惹事。
“你的个性我还不清楚喔,明天中午买两个布丁来赎罪就好了。”
“哈昀心,你就是这点让人疼,现在的女人哪个眼睛不长在脑门上,就你温柔明理又聪明,我为什么不是男人,要不,二话不说把你娶回家供起来,天天三炷香膜拜。”
“胡说什么。”哈昀心太知道死党的口没遮拦,要真跟她讨较,不如气死自己比较快。
“对了,你说韩老板是你前夫,就是那个你从读书时期就喜欢上他,一路为他做牛做马,不管婚前婚后花边新闻没断过,跟女人总是不清不楚的臭男人?”薛曼妮气得咬牙切齿。
一个女人的青春多宝贵,为一个男人无怨无悔也就算了,那个男的还不知道要珍惜,见异思迁,一点贞操也没有,守着这种男人根本是跟自己过不去嘛。
“都过去了。”韩漱之前的歌星身分敏感,薛曼妮问起,她也只是敷衍带过去。由于狂潮是视觉系的摇宾乐团,所以薛曼妮才没认出韩老板就是狂潮的light。
“打野食的男人最可恶了!”她说得义愤填膺,恨不得“落人”打得他屁滚尿流,替全世界所有的女性出气。“女人哪,还是不用太贤慧,别说男人花心,就现在一堆包二奶、小三上门呛声的,都是男人惹的祸!”
“瞧你在说什么,哪有人鼓吹做坏女人的?爱一个人愿意为他付出,跟贤不贤慧一点关系也没有,不过你说得对,拥有自我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没有自我的女人,别人也不会来爱你。
“你一点都不想念他吗?”薛曼妮问得小心,食指跟拇指拉出那么一咪咪的微小距离来。
“想他?为什么?我好不容易才忘掉他。”
喜欢一个人容易,还是忘记一个人简单?她花了好几年才把韩漱从心里剔除,今天的见面只能说是意外,既然是意外,若只是自讨苦吃,她很久不做那种傻事了。
“这样啊—也好,一个没心没肺的男人比一包乖乖还不如,欸,这么说还侮辱了乖乖,算了,以后这家店咱们不来了,就当拒绝往来户。”
“你啊,连续剧别看太多,我真的要回去了,明天还有好几个会议要开。”她掐掐薛曼妮气嘟嘟的脸颊,心里眼里完全是把她当妹妹看。
朋友站在她这边让她很窝心,不过是偶遇,就翻搅出这么多情绪来,实在不必要。
人生没什么了不起的,以前的她太傻、太天真,傻得以为爱一个人就要天长地久,天真地以为用尽全部力气爱一个人,他也会倾心地爱你。这些年,有了年纪才真正明白,爱情只是贺尔蒙错乱时候的产物,过去了,就消失了。
“我送你。”
“不用,我想走路,静一静。”她的脑袋需要醒一醒。
都九月天了,天气一点也不凉,这圣婴效应反得很过火,大自然的气候变化实在教人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