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故人已去(1 / 1)

得知小凯撒去世的时候,曹烨还在日本同甲方谈生意。

说来也好笑,凯撒离开的时候身边只有梁思喆陪着,小凯撒如今离开了,却是梁思喆陪着的。

曹烨有一瞬间想撂担子不干了,抛下甲方自己坐飞机赶回去。

但是他瞬间又冷静下来,这不现实,自己也不是曾经那个冲动的少年了。

这么不负责任的事情,他做不到,他也不能做。

梁思喆这个年纪在圈子里的地位已经几近神话了,所以这个时候有了时间在家呆着,陪着小凯撒度过了最后的时光。

他在电话里安慰大洋对面的曹烨:“曹烨,你听我说,小凯撒离开的时候很平静。他不痛苦,他到了离开你我的时间,自然要走。”

曹烨没说话,动物的生命很短暂,他知道。

但是对于小凯撒的离开,他还是难以接受。尽管人已经老了,但是内里那一颗少年心,还保留了七八分。

他确实如梁思喆所说,永远做个少年。但相应的,对亲人的离开,也还是像过去那样,不得释怀。

“小凯撒是老死的,曹烨,”梁思喆的魅力不会因为年龄的增长就减弱,相反,反而随着时间的积累变得愈发醇香,许是前不久拍了一部法国电影,他的声音听起来有几分法式浪漫的缠绵。

他说:“他寿终正寝了,我把小凯撒埋葬在家里的院子里,你一回来就能看到他。”

“你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好好工作,把这笔大单子谈下来,然后回来。”

“小烨哥哥,我和小凯撒会在家里等你。”

“你可以难过,但是记住,你还有我。”

“我向你保证,永远都不会离开你。”

……

曹烨一身西装从机场走出来,梁思喆来接他,把车停在他前面。

他看到熟悉的车牌,默契地打开车门坐进副驾驶。

“大影帝,你不怕被别人认出来?”曹烨看向正在开车的梁思喆,忍不住开口调侃他。

梁思喆因为工作原因,把头发染黑了。但是曹烨没这个烦恼,他也不喜欢折腾头发,所以茂密的黑发丛里还夹杂着几许白发。

梁思喆正在开车,他盯着后视镜,没看曹烨,“他们认出我还嫌少吗?”

曹烨一晒,“也是。”之后就没再说什么了。

汽车里的空调温度有点偏高,他顺手脱下外面的西装外套,想再说点什么调节一下气氛,但张了张嘴,却什么都不想说。

梁思喆知道他此刻心情难受,没有再过多地说些什么,只是淡淡通知了他一句:“我们马上到家了。”

他说的这句话很微妙,“家”这个字对此刻的曹烨来说就像是一剂良药,能够很好地安抚他内心的烦躁和那些乱七八糟的情感。

于是,他神奇地平静了下来。

但是这种平静仅仅持续到家门口,就荡然无存了。

等到梁思喆把车停稳,曹烨就推开车门迈开腿踏出去,并且若是看得仔细些,就会发现他步伐的频率比往常要快很多。

坐在驾驶位置上的梁思喆轻声叹了口气,仿佛做过很多次那样,很自然地把对方遗落在车上的西装外套带上,快步跟上去。

……

其实也没什么好看的,就只是院子里多了一块微微凸起的小土包罢了。土包旁边还竖着一块不大不小的石碑,上面歪歪扭扭刻着“小凯撒”三个字,想来是梁思喆想给小凯撒刻个墓碑,结果却不知道要写点什么吧。

梁思喆还喊了迟明尧和李杨骁一起到家里来吃饭,名义上叫的是“吃席。”只可惜林彦在美国有事抽不开身,否则今晚就要添一副碗筷了。

李杨骁前不久也拿了大满贯,现在也是能和梁思喆差不多平起平坐的地位。

但没几个人知道,其实他还是面前这位的头号粉丝。李杨骁对梁思喆的崇拜,已经高到连迟明尧都忍不住暗暗吃醋的程度。

几个人都是老朋友,也没什么拘束和客套,迟明尧和曹烨是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兄弟,就更没有什么顾忌了。

迟明尧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举起来冲桌上几人示意一下就仰头一口闷了,“不是我说曹烨,你那狗也活了这么多年,所以你也别太难过。”

李杨骁从一个被封杀的十八线小明星到现在的影帝,里面有多少是曹烨帮的忙他心里清楚。但他没像迟明尧那样说一番话,而是举杯,将里面少许的酒液一饮而尽。

圈子里谁不知道李杨骁不能喝酒,更何况他背后还有迟明尧这一尊大佛,劝他喝酒无异于自寻死路。

都说话糙理不糙,这么多年过去他看过的人和事也不少,曹烨当然看得出来对方有几分真情实意。

他正想再喝几杯,握住杯子的手就被梁思喆握住。而此刻,哪怕已经有几分微醺了,曹烨还是会下意识地松开倒酒的手,乖乖把杯子递过去给对方。

……

等到迟明尧和李杨骁二人离开后,梁思喆没回卧室。他和曹烨两个人静静坐在客厅里,看着窗外的院子,谁也没有开口。

忽然,曹烨抱住梁思喆。

然后他听到梁思喆说: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梁思喆用在上一部电影里,所扮演的男主安抚女主所用的方式,轻轻在对方鼻尖上落下一个吻。

“但我是永恒不变的。”

曹烨年少时总觉得曹修远十恶不赦,不可饶恕。等到年纪大了,细细想起来,才觉得其实原本就没多大的事。

只是面上还是有些过不去,这么多年和曹修远的关系也是淡淡的,一年都见不了几次面。

但是自己究竟对曹修远是怎样的态度,其实曹烨自己也不是很清楚。

或许自己已经原谅他了,又或许心中的怨怼还是没法消散。

不过再纠结这些都没什意义了,因为——

曹修远死了。

等到他真的不在了,曹烨才恍然发现:

自己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唯一带有血缘关系,世界上最亲密关系的人,不在了。

这个词用来形容他和曹修远其实是很不恰当的,减去少年时期,自从黎悠去世后,他就很少和曹修远有什么交际。

然而等到人真的没了,他又无故生出一种懊悔的情绪来——要是自己能多陪陪他就好了,至少……要见曹修远最后一面。

作为老一代艺术家,曹修远的葬礼很简单,只有几个熟人编剧,导演,以及稀稀拉拉的一批演员。

他这个人,年轻时性情古怪,有种不顾后果的冲动,既照顾不好自己,也处理不好人际关系。可以说除了导演天赋是与生俱来的外,曹修远一无是处。

所以自然而然的,死后也没几个人交心的人来看他,大多都只是过来意思意思罢了。

想到这,曹烨忍不住叹了口气。

他和梁思喆都穿着一身黑衣,站在门口看人来人往。

看到那些影帝影后们脸上挂着沉痛的表情后,曹烨忽然有几分同情曹修远。

他表面上站得笔直,实际上背地里和梁思喆牵起了手。

通过触摸,梁思喆感受到对方不易察觉的细微颤抖。

曹烨说:“梁思喆,你说我是不是错了?我是不是……不应该这么多年都怪罪着他?”

对方是梁思喆,他自然不用有什么东西藏着掖着,“我好难受……梁思喆,我为什么要替他难过啊?”

曹烨的痛苦在于他对曹修远复杂的感情。

一面是童年里高大威武的父亲形象,一面是连自己都不能照顾好的天才导演,一面是打碎自己童年美梦乌托邦的曹修远,最后一面则是现如今化归尘土,和自己血缘关系的孤独老人。

爱不能爱,恨不能恨。

这也让曹烨心里那块疙瘩始终过不去。

梁思喆握住他的手紧了几分。

曹烨继续说:“我其实……原谅他了。”

在说完这句话之后,他觉得心里像是少了很多负担,一下子畅通了。

随之而来的,还有忍不住的泪水。

梁思喆抱住他,轻轻拍打对方的肩膀以示安慰。

他也做不了什么,他能做的,只有在这个时候陪着曹烨,让对方不要这么难过罢了。

即使恩师的葬礼他心里也很不好受,但在曹烨面前,他得做出一副镇定的模样。

这么大年纪了再掉一把眼泪像什么样……更何况要是连自己都这样,曹烨心里恐怕更加不好受。

曹烨站在墓前,看着墓碑上照片里的人,沉默良久,最后说:“曹修远,我……”

“……原谅你了。”

他最终还是没忍住,从旁边梁思喆怀里接过一束花放在曹修远和旁边的一尊墓碑中间,“你也别得意,这位置本来是买了,将来好让我来陪我妈的。”

“现在给你占了位置,真是便宜你了。你朋友也没几个,要是孤单更没人陪,我让你在这里也能帮我照看我妈点……”

“算了,你连自己都照顾不好,还是别给我妈捣乱了。”

“我走了……”

“我和梁思喆有空会来看你……只是来看看我妈,顺便看看你罢了。”

在小凯撒死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曹烨家里都是空荡荡的,什么也没养。

所以当梁思喆捧着一个透明鱼缸进家门的时候,曹烨的脸险些没绷住。

他满脸难以置信:“梁思喆……你……你带两只王八回来干嘛?!”

加了一点水的鱼缸里,赫然趴着两只不大不小的乌龟,正一动不动装死。

“养啊,”梁思喆一边把鱼缸放到一旁的柜子上,一边回答他,“家里空了这么久,也该添点新成员了。”

“可是……”

“更何况小王八的寿命长着呢,”说到这,梁思喆就忍不住笑起来,“反正我俩肯定活不过他们。”

曹烨看了看他的脸,又转头看了看鱼缸里的乌龟,最后还是接受了这个说法,捏着鼻子认了这两个便宜“儿子”。

他也明白,梁思喆没有表述出的话——

“曹烨,我不想让你再因为别人的离去而伤心了。”

即便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会因为梁思喆细微的爱意而沉溺。

等真到了一定的年纪,梁思喆也开始变得鲜少露面大众。

他把头发留得更长了,用皮筋扎在脑后,有那么点“艺术风范”的意思。曾经的“导演梦”也并未随着时间流逝而消失,反而越来越火热,甚至也给他拍出几部像模像样的片子。

走过中年,初步来到老年的梁思喆如今风华依旧,却不再执着于工作,而是把重心回归生活,把更多时间用在陪伴家人身上。

说来也好笑,梁思喆年轻时候走到哪不是一呼众应,等到老了,走在马路上也没几个小姑娘能认出来。

现在的明星“保质期”太短了,短短几个春秋便能迭代一群人。年轻的小姑娘们追追这个,爱爱那个,钱一花一大把,图个开心。

就算是曾经荣光满身的梁影帝也免不了被“淘汰”的命运,他这一大活人站在人面前,对方认不出他,反倒是那些视频网站,小姑娘们对着自己年轻时的照片激动嚷嚷。

“天哪!梁思喆年轻时候也太帅了!”

“我现在也很帅……”梁思喆看着观光车上一小姑娘指着手机对身边同伴激动大喊,不禁侧头,同曹烨小声嘀咕,“帅哥就算老了那也是帅哥,你说是吧,曹烨?”

好在他梁思喆不是那些靠脸蛋吃饭的“小鲜肉”,就算人老珠黄,混得也不算太差,就算在这娱乐圈真混不下去了,还有曹烨能养着,不愁。

就是不知道曹烨养着一个七老八十的老头子,还愿不愿意了。梁思喆打了个哈欠,抬手摘掉头顶的草帽,拿在手里给自己和曹烨扇风。

“是是是,梁影帝永远十八,”曹烨的眉毛揪起来,“你这选的什么破地方,热死了,别说养老度假,这里连根毛都没有。”

两人一直都想找个机会出门度假,前几天梁思喆在网上看到什么度假村,宣传片给吹得天花乱坠,什么山清水秀,鸟语花香,高山流水等等,于是梁思喆当即拍定——

度假就这里了。

等到见到实景,才发觉这实在是“买家秀”与“卖家秀”,哪有什么高山流水,不过就两个小池塘,因拍摄角度才显得那土堆尤为高大。

既来之则安之,曹烨又伸手拍死腿上的一只蚊子,想着回去究竟让梁思喆睡书房几天才好。

一把年纪了,怎么还像年轻时候似的,这么能折腾。曹烨看到抱着两副渔具的梁思喆,有些无奈地想。

许是年轻太过拘束,媒体的长枪炮筒下有太多不自在,梁思喆年纪大了反倒像是“返璞归真”,什么都想尝试一番,不论是下海捕鱼,还是种田插秧,总之年轻时想干的事,他一股脑全做了。

曹烨呢?自然是陪着了。

年轻时梁思喆更像是纵容他玩闹的长者,等到两人年纪增长,阅历也都差不多了,这种关系就有些倒过来,在某些时候显得曹烨才是那个“长者”。

“哎,曹烨,”梁思喆手上多了两根鱼竿,他给曹烨一根,“你看这儿还能钓鱼,也没想象中那么差。”

于是两人就撑了把大伞,这荒郊野外也没什么板凳,坐在随身带的箱子上,静候湖边钓鱼。

这里的鱼鸡贼得很,和拍宣传片的那家伙有一拼,不管多少饵,只管进不管出,总有法子给你从鱼钩上偷走饵料,自己拍拍屁股溜之大吉。

好不容易等到梁思喆钓上来一条鱼,却被溅了一身水,浑身湿漉漉的。

夏日里顶着一身湿,不痛不痒的。

还没等曹烨说什么,与他们一同前来的两个小姑娘游玩一圈回来,倒是眼见看到了,三两下从包里抽出几张纸,给梁思喆递过去。

“哎,老人家,我这有纸!您擦擦……”其中一个开口,在看到梁思喆的正脸后,忽然失了语。

“梁思喆……”她的声音低下去,带着些不确定,又或者是被见到偶像的巨大惊喜冲击到,整个人呆愣在。

“那这位就应该是曹先生了吧,”倒是她身边的另一个女孩相比之下更为镇静些,但也仅限于“相对”,曹烨看出来这俩小姑娘眼睛都快冒星星了。

“我们是戏剧学院的学生,正好趁着假期出来找找感觉,”原先激动的小姑娘这时开始腼腆起来,“没想到竟然遇到你们,我太惊喜了。”

不怪小姑娘没认出来,如今两人鲜少出现在大众视线里,时间久了,关注自然就少了。加上稍作遮掩,确实难认出来。

“学校里的教授都以您演的电影来做教学,”一个女孩说,“《红男红女》实在是太惊艳了。”

“这么多年了,这部电影竟然还有人惦记,”梁思喆有些感慨,“梁思喆老了,但李甘却能永远维持在最好的年华,这大概就是镜头的魅力吧。”

“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爱人,曹烨。”梁思喆对她们说,“虽然估计没几人不知道,但总归还是要正式点。”

两个女孩会意地笑笑,眼里有些羡慕。她们也希望等到年老之后,能和自己所爱的人携手共游。

梁思喆和曹烨同二人合了影,由于没能找到笔,签名也没能写成。

“那就算啦,生活总归是有遗憾的,能遇到你们就已经很幸运了,”临走时,其中一个女孩问梁思喆,“我们可以把合影发在微博上吗?”

“可以,”回答她的是曹烨,“放吧。”

告别她们后,梁思喆喊他:“小烨哥哥……”

“都老头子了,还喊哥哥呢,”曹烨笑他。

“没办法,叫习惯,改不掉了。”

“还要叫一辈子才行。”

等到两个女孩回去,把合照发到微博上时,微博热搜再次被二人屠榜。

梁思喆度假的词条一度霸榜,本以为是最近明星,但旁人点进去却发现照片上除了两个年轻的女孩,就只有笑得含蓄的两位老人。

再一搜,发现是曾经惊鸿一世的“李甘”。于是,年事已高的梁思喆又再次收割一批新粉丝。

事实证明,帅哥即使老了,魅力仍然不减。

连带着曹烨微博粉丝都涨了许多。

今天是梁思喆七十岁生日。

“曹烨,你搞什么神秘兮兮的啊,”梁思喆被曹烨带着前往一个地方。

等到抵达目的地,他只觉得恍如隔世。

破败的五层矮楼,闪个不停的霓虹灯,楼墙边缘贴墙竖着一根灰白色、粗陋的排水管道……一切几乎一模一样。

那是他记忆里的茵四街。

也是他和曹烨两人共同的少年时光。

“曹烨,”梁思喆的声音有些哑,“你怎么把茵四街造出来了啊。”

曹烨握着他的手,“茵四街不是拆了嘛,后来我在这那块开了个酒吧,就是‘烧’。去年政府拍卖附近块地,我就给买下来了。”

“我之前无意发现了这里,总觉得和记忆里的茵四街太过相像,差点没能分辨出来。后来买下这里后,我就把这里按照记忆里的样子休整一番,”曹烨笑了笑,“我老了,好多细节记不清,就自己琢磨,总算是把我俩的‘茵四街’造出来了。”

“梁思喆,生日快乐。”

梁思喆抱住他,布满皱纹的手在对方背上颤抖着,诉说主人内心无法平静的激动。

“我太高兴了,曹烨,”他有些语无伦次,“我真的太高兴了。我从没想到还能再见到它,我们的茵四街。”

物是人非,故人不再,当初那个送他来到这里的人不在了,蓝宴的姑娘们也都各去各方,就连记忆里客人聒噪的鬼哭狼嚎声都变淡了。

他的老师不在了,圈内友人走了大半,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就连记忆里那块浓墨重彩的地方,似乎都开始模糊起来。

现在见到鲜活的茵四街,那些故人似乎都回来,个个在耳边嚷嚷。

“梁思喆——”曹烨喊他,“茵四会永远在这里,承载着我们的记忆。”

夜晚的灯光之下,两个老人抱在一起互相取暖。

他们走遍了“茵四街”的每一个角角落落。

“这里,当时我那把破吉他就是从这个垃圾桶里要过来的……”

“那里,我们之前一起爬过的天台……”

“还有这里……”

只有入了土,那样才叫一辈子。

曹烨和梁思喆,是要在一起一辈子的。

本章可搭配歌曲【猜火车-不才】,我写的时候灵感来源就是这首歌,包括部分情节也是根据歌词来写的。

而事实上,如果有人关注我的lofer,就应该知道,我一年前就已经推荐过这首歌,他确实非常适合梁思喆。

ps:大刀预警

曹烨曾经就说,要是他死了,不要同曹修远埋在一起。

倒也不是和他老子拗气,而是不愿打搅,各过各的,挺好。

他的原话是:“我就不和他们在一起了,一来他们肯定嫌我吵闹,二来……我也不愿意他俩打扰,打扰我和你在另一边的二人生活。”

曹烨说,“梁思喆,要是你先死了,我就给你买个市中心最大的墓地,到时候你的粉丝都来看你,多威风。”

“要是我先离开……哎这也太不吉利了,”他乐呵着,拿了个橘子,三两下剥开,扔一块在自己嘴里,剩下的都喂给梁思喆,“要是我先走了,你就随便找个漂亮点的地,好让我死了也能看看风景。这样的话,那你肯定也得跟我埋一块,不亏。”

“好。”梁思喆答应他。

后来,倒像是应了他自己的话,曹烨竟真的先梁思喆而去。

人是自然老死,没什么大毛病,就往那里静静一坐,便是永久睡去。

曹烨说想找个漂亮地,好让他能看看风景。直到火化了,一个大活人那么大体积,就变成手捧的一小盒骨灰,梁思喆也没能找到有什么漂亮地。

他看了许多风景,总觉得不够美,算不上“漂亮”。

于是,曹烨就被梁思喆带着,跋山涉水,到了许多地方,也见过了许多景色。

年近九十的梁思喆身子骨仍然很硬朗,爬起山也不输年轻人。

这会儿倒是没什么人能认出他了,他就带着一小盒子,四处游山玩水,跑遍大半个中国。

在前往雪山的前一晚,梁思喆从沿途的书店里买了点书,打算留着在火车上看。

说是书店其实不太严谨,因为本就是乡野小镇,而那店面实在小得可怜,还兼职卖烧饼和打印,书籍架子躲在角落里,上面的书几乎本本落灰,还被染上常年的烧饼香味。

书的封面泛了黄,纸张也是那种上世纪才会出现的种类,印刷的字稍微碰点水就全糊了,什么都看不清。

那堆书在被店铺老板即将当做垃圾几毛钱一斤卖掉之前,给梁思喆截了个胡,全买下来了。

但由于这堆“古董”实在年代久远,被他一杯水泼了个透,唯有手头那本存活。

火车上,梁思喆戴上老花眼镜,在有些颠簸的环境下,细细辨认书上的字。

“我生来贪欢又好色。”——《快意歌》

“贪欢又好色……”目光停至此处,他的思绪不禁往远处飘了飘,飞过重重大山,回到那个城市的家,回到那个聒噪的的蓝宴。

他想起年轻时与曹烨的每一个亲吻,每一次缠绵。

火车咔哒咔哒穿过一个山洞,等到窗户里重见光时,却听到一阵噼里啪啦的雨点打在车窗上。刚才还万里无云的晴空,打了照面就变得乌云密布,雨如细麻,一个劲往下落。

雨声无疑是催眠的,连带着火车上旅客嘈杂的声音,像曾经聒噪的阁楼,开始变得习惯起来。梁思喆忍不住打了个哈欠,就这么在旅途上睡了一段。

火车继续爬过蜿蜒的山,驶上桥梁,越过河水,途径一众春夏秋冬。

等梁思喆再睁眼,已是雨过天晴,大片的花纷纷而落,宛若世外桃源。

再过点路,火车就“呜——”一声鸣笛,在这里的站台停下了。

梁思喆下了车,也没想下一步要去哪,就在这偏远的火车站台坐着,看偶尔的火车路过。

大概是因为那片花海,这里的旅人还算多,一个年轻人就坐在他旁边。看他半晌都不挪动,忍不住开口:“老爷子,你在做什么?”

“猜火车啊,”梁思喆说,“你倒是猜猜,我要等的人在哪一辆火车里?”

“那辆?”旁边的旅人来了兴致,很乐意陪这个素不相识的老者玩一次猜火车的游戏。

他指的是一辆绿皮火车,一如当年梁思喆在拍摄《忘川》时见所见过的火车那样,轰隆隆驶入大山,吱嘎吱嘎在应到的站点停下,抵达这短暂一程的终点站。

梁思喆笑了笑,告诉他,“不是,猜错了。”

“我等的人啊,哪辆车都没有。”

梁思喆暂住的那家民居主人家养了条黑狗,纯种中国田园狗,生得膘肥体壮,毛发油亮,一看就没少受老太太宠爱。

都说狗有灵性,雪山这一带的动物尤甚。但这条黑狗自从梁思喆入住以来,每逢见他就叫个不停。

民宿的房主是对年轻夫妇,老太太是女孩家的祖母,瞧着百岁有余,时常穿着艳色的衣服在民宿周边慢悠悠走。

这里的人都叫她“曼婆婆”,而年岁大的人在这里是很受尊敬的。

就连梁思喆这个年近九十的老头,在对方面前都只能算是“年轻人”。

梁思喆每天在这里都无所事事,八十好几的老头一个,在这雪山底下成天晃悠,摆弄他那架老旧的摄像机。

等到某天,那只黑狗忽然没了命似的狂叫起来,众人不明所以。只有曼婆婆长叹一口气,摸了几下那黑狗的背,这有灵气的牲畜瞬间就闭了嘴,停止吠叫。

“祖母……”年轻的房东喊了一声。

曼婆婆看着她,让她搀扶自己去西房。

推开西房的门,她就呆愣住了。

屋里一位老人伏在桌旁,像是睡着了,桌上还放着一架老旧的摄像机,一盒碟片。

碟片的封面上,两个少年人正意气风发,尚且年轻。

年轻的房东一下就认出来——

是梁思喆!

而旁边的那位应该是他的爱人,曹烨。

她有些错愕,这位几乎是传奇的影帝,不知何时起,就逐渐在大众视野里淡出,只剩下当年的作品仍然为人们所赞叹。

当年七十几岁的他,和曹烨出行旅游时,还不似现在,七十几的人,看起来像是只有六十出头。

而现在伏案沉睡的梁思喆,却是满头白发。

他甚至把留了几十年的长发剪了,也难怪没人能认出他。

“祖母……”年轻的房东感到眼角有些湿润,“他还会醒来吗?”

“不会了,”年长的老妇人叹息说,“他啊,终于等到那个思念的人了。”

他们把梁思喆埋葬在雪山下的一处地方,连同他随身带着的那捧骨灰,还有一盒碟片,一个摄像机。

这是一个无人打扰的地方,只有两人,静静在此处长眠。

雪山之下,两个灵魂在此地,永不分离。

“那片云飘走了。”

我一直在寻找一处漂亮景地,但总觉得空荡,不愿把你留在那里。

现在才发觉,原来是缺少了一个我,没有我的地方,又怎么能算得上漂亮呢?

不是找不到美景,而是我不愿让你一人孤独在地下啊,曹烨。

一辈子也就这样,我来陪你了。

——梁思喆

——正文完结——

首先,恭喜完结!

《破戒》我从22年七月一号开始动笔,直到今年的25号正式完结……其实还是有点感慨,当初纯粹是一时心血来潮,一时冲动,就动笔了,只想着要给梁思喆和曹烨一个完整的一生,没想到竟然能坚持写到完结。

梁思喆说:“戒烟,戒酒,戒你。”但他却一直都没能戒掉,反而对记忆中那个少年愈发思念,所以当曹烨试探着向他迈进一步的时候,他就知道——

自己破戒了。

这就是我取名“破戒”的由来虽然在前言已经说过了。

在《破戒》里,曹烨由当年那个小小少年,变得成熟,等年老了,有时也会成为二人关系中的“年长者”。随着时间的增长,梁思喆不再惶恐,曹烨用自己证明,《梁生祝梦》不过是个假命题,而他和梁思喆的未来,也正如他自己说的那样——

“所以思喆哥哥,你不要那么悲观啊,你父母的故事属于他们,你现在是跟我在一起。我们俩会在一起很久,不会吵架,也不会两看生厌,会一起合作电影,深夜聊心事,每天都会做,一直到老了做不动了,这才是我们的故事。”

梁思喆为什么最后会选择在雪山作为自己的最后一段旅程呢?

其实我也不清楚,只是我暗暗有一种直觉,觉得那是最适合两人沉睡的地方。就像广播剧宣传曲《富士山在等一片云》的歌名一样,我的眼前浮现的,是白茫茫的一片,两个黑点在雪中,几乎不可见。

现实和理想总是有差别的,理想中的爱人死去了,另一半似乎总是要殉情,现实里却不然,这种殉情实在罕见,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可怜寂寞的孤寡老人。人成长到那个年龄段,伴侣离开固然是悲痛的,但要说是大悲大喜,似乎也不现实。我见过许多孤寡老人,他们看起来很平静,平静到像一滩死水。

我之前看过这样一句话:“我在等时间把我带走。”这句话就很贴合《入土为安》中梁思喆的心境——

不会主动离开,而是走遍千山万水,看遍大好河山,俗世美景。但由于没有想要分享的人,再美的景色都会觉得乏味,这也是为什么说,梁思喆总觉得找不到美景的原因。只有一人的地方,不论再美,在他眼里都是不够完美的。

“我等的人啊,哪辆车都没有。”

所以他是孤独的,孤独地在世间游荡,看人山人海,观车来车往,游山间山水,内里已经是亏空的。

我仅仅只是写了一部分他们的生活,他们的未来还会有更多的可能。

会有争吵,会有小打小闹,最后回归柴米油盐,粗茶淡饭的生活……

无数个平行世界里会有无数个梁思喆和曹烨。

同人的意义就是在于能够将那个世界完善,呈现出更多他们在另外一个世界的日常事迹。

同人是为了弥补遗憾,留下希望而存在,是为了丰富那个“二次世界”而存在的东西。

这才是同人存在的意义。

我觉得我写《破戒》就是为了能够帮另一个世界的梁思喆告诉大家——

我们真的在一起一辈子了。

总觉得《台风眼》不论说什么都说不完……

未来还会写一些文,就当是《破戒》的番外吧,附录进去。

目前想写点茵四的少年时光,以及梁思喆和曹烨分开的那段时间一个人的暗恋时光。

很感谢你们能追到完结!

在此感谢每一个喜爱《台风眼》和《破戒》的你。

外面的雨一直在下,雨水拍打在窗户上的声音不大,但在黑暗的房间里听得格外清楚。

屋里没开灯,一片漆黑。窗帘也没拉上,只有雨夜中外面广告牌朦胧的灯光透进来,又被站在窗户前的人挡着,在地上隐约照出条不明显的影子。

梁思喆站在窗前,像是大脑放空的状态,眼睛都是失焦的,涣散地看着窗户外面的雨滴缓慢下落。

滴答。

“梁思喆?”

小满。

“梁思喆。”

茵四。

“梁思喆——”

曹烨……

“曹烨……”

外面的雨大了起来,忽地一阵急促地拍打着窗,像无数弹珠砸在窗沿,又像是大珠小珠,不知落到谁的心口,惹人心碎。

他身后的屏幕上,循环播放的影片切换间隔的十几秒一过,又开始再次播放同样的画面。《十三天》的片头又一次响起,却没能盖住变大的雨声。

雨势越来越大,从原本的绵绵细雨,变成现在的暴雨。就好像梁思喆的心,也愈发不能平静。

忽然,一阵响雷轰鸣,整个天都在颤抖,震得人头皮发麻。紧随而来的闪电极快地照亮整个房间,刹那间,整个房间一览无余。

从轮廓依稀辨认,有把小提琴靠在床头,床上凌乱不堪,衣物乱七八糟地堆在床上,地上还摆着一个敞开口的行李箱,里面的东西也是乱七八糟的。行李箱里,地上,沙发上,床上,哪里都很乱。那些衣服被人收拾好,却又被胡乱地丢出来,一如主人此时的心境。

混乱,烦躁。

茫然。

还有什么?

还有害怕。

紧接着又是一阵雷声轰鸣,仿佛要把整个云层都搅动,闪电穿透厚重的云,再次照亮黑暗。

梁思喆抬头,仔细盯着不断滴水的窗户,好像又沉浸到不知哪一段回忆,又或者是曾经演绎过的哪一段人生中。看了好一会儿,他才伸手,隔着窗户,用指尖跟着一滴雨水的轨迹,逐渐下移,等到到了末端,不能再往下了,他才松开手。

玻璃的温度有些低,他的手也变冷了。

《十三天》电影还在放着,电影里的小满在听英语,电影中天花板滴水的声音和电影外的雨水神奇地融合在一起,给梁思喆一种仿佛回到剧场的感觉。

但他想起的却是曹烨给他念剧本的场景,一想到他读着读着睡着了的模样,忍不住一阵笑。

等到意识到自己在笑什么,他先是愣了一下,接着又是一笑。

“喂,云初。”梁思喆给许云初打电话,“我要回国。”他的声音很轻,像是刚从一场大梦里醒来,但用的却是肯定语气。

许云初知道这不是征求意见,而是通知,而回去的原因她大概也猜到了。

她深吸一口气,问:“你知道你现在回去要面临什么吗?你在这里有大把大把的机遇,你要为此放弃吗?之前那家公司来问过我,我给你推了。”

“梁思喆,我尊重你的意愿。你要是想回去,没人能拦得住你。”许云初说,“但你要想清楚,这个时候回去,你……”

“真的值得吗?”

梁思喆没有说话,沉默半晌。

“嗯。”他说,“值得。”

曹烨值得。

他配得上世界上所有的美好。

“我想再试一次,再试着戒烟。”梁思喆转身,和屏幕上的小满对视上了。两个时空,不同故事的两个人隔空对视,也像是年长的梁思喆在看曾经的自己。

“如果还是不成功的话,我就彻底放弃了。”

许云初深深叹了口气,“好。祝你成功。”

挂断电话,他发现这雨还真是变化无常,竟是突然又变小了。空气里潮湿的泥土味从窗缝里飘进来,淡淡的,好像连雨水都带着思念的味道。

我好像……已经很久没见他了,梁思喆想。

思念像潮水一样淹没他,那些模糊的、清晰的回忆一股脑全部涌上心头,宛若走马灯在眼前一幕幕回放。

我要回去。

“梁思喆,我决定了,以后我也当导演,我们俩一起拍一部片子。”

我要回去。

“你就想拿着镜头拍你的那人是我。”

我想你了。

“早安梁思喆。”

天已经有些朦胧的亮色,太阳藏在地平线下,只透出些许亮光,但也能看出天气已经雨转晴。

雨天过去了。

早安。

致曹烨:

我应该有很多话想对你说,但每当即将落笔时,总觉得不知说什么才好……这大概就是胆怯吧。你看,我也没有你想象中那样强大,我也是个胆小鬼。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写这些,剧组里买了很多明信片作道具,现在电影拍完了,这些明信片失去他们的价值,要被遗弃了。倒是剧组里的小姑娘分掉几张,剩下几张塞给我,又是问我要签名,签完了又是笑嘻嘻告诉我可以寄给喜欢的人。

我哪有什么喜欢的人……不对,我有。

但是我不告诉你。

祝一切安好,希望你永远快乐。

——梁思喆

x年x月x日

致曹烨:

上次忘了和你说,这几张明信片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苏联的老物件,剧组从欧洲古董商那里买的,希望你不要嫌弃。我觉得你也许会喜欢这些。

在这种明信片上书写有一种神奇的感觉,和拍电影时不一样,就好像……思念也因此变得更加浓稠起来。我开玩笑的,哪有什么浓稠。

你还好吗?

这里的山很高,空气很冷很潮湿,早上山间的雾气很大,日出很美。

但这种拍摄生活让我觉得有些枯燥了,导演很严格,为了人设甚至不让我抽烟。我已经很久没抽烟了,真想快点拍完。

祝一切安好,希望你快乐。

——梁思喆

x年x月x日

致曹烨:

我终于杀青了。

我已经……好吧,我记不清了。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离开群山了,骤然见到城市竟然还有点觉得喧嚣。

你说,假如有一天,我在郊区买一栋别墅,你会愿意和我一起去住吗?我会按照你的一些喜好装潢,给凯撒做一个小窝,再造一个全透明的玻璃房,里面再放两张躺椅,冬天我们可以一起躺在里面晒太阳,我想这一定很舒服。

你会愿意为了我这个朋友,和我一起去一个脱离社会的环境吗?……我开玩笑的。

你没必要为朋友做到如此。

我最近总是很忙,每天都有做不完的工作,我好累啊,曹烨。

在天的那头,你会想我吗?

祝你一切安好,万事顺遂,每天快乐。

——梁思喆

x年x月x日

致曹烨:

我好像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上次的明信片快用完了,这是最后一张。但是好在最近要拍的电影在法国,我试着去当地的古董商店碰碰运气。明信片倒是没有,但是买到了几封很陈旧的信,古董店老板说,这是上世纪遗存下来的情书,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想的,总之我买了,有点贵,很不划算。

以前的英语和现在还有些不同,有的地方我看不懂,我连猜带蒙地看完了这几封信。看得磕磕巴巴的,也不知道图什么。

曹烨,巴黎下雨了。雨好大,一直没有晴天。

我的世界好灰暗,我想要晴天。

那片云会过来吗?

祝你永远开心。

——梁思喆

x年x月x日

致曹烨:

我觉得我需要休息,我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上个剧本讲的是一个暗恋的故事,我觉得我要喘不过气了。我觉得他不应该这么胆小,可我也是个胆小鬼,我没资格去评价他人。甚至说不定故事中的人还会反过来嘲笑我。

我现在的状态很差,我知道这种状态不适合继续接戏,所以我给自己预留了一个星期的假期。放心,云初同意了的,她总说管不住我,这是事实。我想当自由的风。,只为你停留此处划掉

我也不知道会去哪里。

再见。

祝你永远幸福。

——梁思喆

x年x月x日

致曹烨:

我去了北欧,去看了极光。

该庆幸吗?我竟然没有被认出来。

这里好冷,我觉得我的生命也要停滞了。极光很漂亮,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下次带你来看。

我在旅店旁边堆了一个雪人,虽然真的不好看,但我不管怎么看都很像你,于是我坚定地给它取名叫“小曹烨”,希望你不要怪罪我。照片在我相机里,如果你想看的话,就打开看看吧。

我扑进雪地里,好冷。雪很厚,不会伤到,但是会有很冷的雪化成水往衣服里钻,我知道你一贯喜欢这些,还是建议你不要尝试。

靠近北极圈的地方变得很浪漫,夜晚也很漂亮,晚安。

祝你一切安好,天天开心。

——梁思喆

x年x月x日

致曹烨:

我决定自己拍一部片子。

我知道这是错误的,或许我并不适合,但我还是想拍,不计一切后果。

我的心太乱了,抱歉。实在没什么想说的。

祝你幸福。

——梁思喆

x年x月x日

致曹烨:

果然吗?

最近尝试了无糖咖啡,好苦,但是我很喜欢。

《梁生祝梦》你看了吗?很糟糕,对吧?希望你不要嘲笑我。

明信片又快用光了,我大概不会有回信了吧……反正这些你也看不到,我也没有勇气寄给你。

曹烨,我希望你永远快乐,一辈子快乐,永远没有忧愁。

我希望你永远是最美好的少年。

——梁思喆

x年x月x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