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我都不会。”虽然我弹了上百年的伏羲琴,也算是有点小成就,可这肉身的原主,有机会碰琴么?至于写诗,作画,女红,我还真不会。
“我以为你喜欢小动物之类的。”离欢挠了挠头,说。
“嗯,我喜欢麒麟。”但不喜欢骡子跟马,牛,还有狗。不喜欢牛跟马是因为牛头马面,不喜欢狗则因为哮天犬。
作为兔子,是不太喜欢随便就能欺负自己的动物;虽然我修成仙身好多年了,可是那些惨痛的记忆还是无时无刻呆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啊!
“麒麟那是传说中的,我去哪里找啊!”离欢一愣,没想到我会说这个。
“可我就是喜欢麒麟。”可以卖萌,又可以威武,小昕还是很不错的。可惜…想到这里,我心情就暗淡了些。
“那我找人画一个麒麟给你,可好?”
“画馒头充饥这种事你也干得出来?”我鄙视地说。
“只要你开心啊!”
听见离欢如此说,我又打量了下他:“我们之前认识?”
离欢对我的特殊,也特殊得太特殊了。
他摇了摇头:“我只是觉得你特别可爱。”
我翻了个白眼,更为鄙视他了:“行了吧,我每日照镜子都会被这样子吓到,基本上我这脸,要是打架的话,气势就胜了别人满分。”
“为何如何说?”
“你看呀,我长得多惊天地泣鬼神的啊!”这两日来我只照了一次镜子,那样子就深深地印在了脑海里,挥之不去;我甚至想,如果绿衣她们经常看着我的脸,会不会天天做噩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