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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毕竟出了城,他们还有将近一百里的路要走,若非是为了把山参卖的贵一些,也怕被村里人知道,引来窥视,他们也不至于跑这么远,到这种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来卖山参。

沈凌警惕心提了起来,也就没有再说话,一心拉着韩实闷头吃饭。

等到沈凌和韩实离开之后,旁边桌子的一桌壮汉也跟着结账离开,不远处两个锦袍男子放下筷子,其中一人对着对面的人道:“不如我们去看看是什么山参?”

“你就听人吹吧!真的才怪,那种乡下人见到个百年人参都了不得了,指不定吹得有多大呢!”

“就当我好奇啊!反正,你我也没有见过能值一百两的山参,这种东西最贵也不过几十两而已,买回去当个稀罕物给娘补身体也好,反正也没有坏处。”锦袍男子温声道。

对面的的人皱了皱眉头,似乎是想到什么,叹了口气,道:“好吧!”反正多好的人参都吃了,也没补出什么成果来,倒不如试试这野山参,即使是没有效果,也无所谓了,就当随便买了点补品吧。

这城里的药房也不多,距离这里比较近的也没有几家,顺着去找也就罢了,找到找不到的,全看天意吧!锦衣男子默默想到。

另一边,沈凌和韩实出了门就找地方定果树苗,毕竟这个东西他们那里确实是卖的挺少的,只能从远处买。沈凌还顺路去了趟铁匠铺里打制兵器,他上辈子最擅长使用的是一把军用短刀,有半个胳膊那么长,又锋利无比,用起来使臂使指,且用力方便,每每逼近丧尸都能一刀断头,他一向很珍惜。

这个朝代也没有什么禁武器的规定,所以沈凌也就让铁匠打制了一把类似的刀具,说是两天之后过来拿,有没有什么用处他自己也不知道,他也不希望真的遇到危险,但是,出于对前世心爱兵器的怀念,沈凌还是可着好铁往上用好料,争取打出一把极好的刀具来,花费了不少银钱。

两人又在城里逛了两天,沈凌无意中在某家种子店铺里发现了一些草药的种子,虽然没有人参之类的,但是也有一些相对比较珍贵的,值得他往上浇点灵泉的药草种子。

但是沈凌也不可能一直靠卖草药为生,毕竟,卖一次是运气,卖两次是运气,多卖几次,万一被人发现,要是对方心思再细腻一点,说不定会察觉什么不妥,所以这种事情一定要控制好次数才行,沈凌又买了一些其他的种子准备回去种种看。而且,沈凌还找到了一家做陶罐的手工作坊,上门去拜访了几次,却也不说自己有什么目的,搞得对方很是纠结。虽然对方很疑惑,但也是被迫和沈凌相识了。

在城里逛了几天,沈凌韩实两人才准备回去,沈凌取了刀具,载着两大车不同的果苗,和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浩浩荡荡的回家了。

另一边,两个锦袍男子也找到了沈凌卖掉的野山参,花了将近两百两银子才将山参拿到手,两人忍不住暗自摇头,觉得太贵。山参只不过是过了遍手,竟然就翻了一番,真是无奸不商啊!不过对于两人来说两百两也不算伤筋动骨,虽然还是有点心疼,但是为了他们身体不好的娘,也就觉得没什么了,他们即将赶赴边关上任,无法在床前尽孝,也只能靠买点东西找人带回去聊表孝心,可是家里什么珍贵的东西没有,也只有一些稀罕的东西值得一送了。

第二十三章

沈凌歪坐在牛车上,任由韩实赶车,嘴里叼着一根稻草,望着湛蓝的天空,无论是看多少次,果然都不会觉得腻啊!哪怕只是吸一口干净的空气,感觉都是幸福啊!沈凌暗暗想到,躺在牛车上昏昏欲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