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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纪事 方芳 1736 字 7个月前

于是我被接到了小叔叔家里。

这些人简直畜生不如,原本我倒没觉得他们这样做有多过份,没有吃,没有穿的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有了对比之后我才惊觉,原来我过的日子牲口都不如啊。

那年我十岁,还没过完年,大年下里,小叔家的女儿结婚,家里杀了一头猪,我一个人把整头猪都收拾了出来,还有那些大肠,心肺肝都洗干净,五桌酒席我连块肉都没吃到,其实这样我也觉得没啥,这家人向来就这样,能吃块黑馍我已经很高兴了。

没想到的是,小叔家最小的女儿把一块猪肺扔在了地上,我吞咽了下口水,看她离开的时候我就悄悄捡起来吃掉了,可是我刚吃到嘴里的时候就听到小叔家的小女儿尖叫的喊了起来,我不明所以,可是听到喊话的内容我就蒙了,她喊道:“啊,阿爸,徐五抢我的肉吃!”

然后不管我怎么解释都是无用的,他们一家毒打了我一顿。

那次打的很厉害,小婶子和小叔嘀咕了一阵子就让大表哥拖着我去了河坝边上,竟然把我扔在了河里,冰冷的河水,我瞬间就感觉我这次死定了。

也许是老天爷可怜我吧,再次醒来我竟然穿的暖烘烘的躺在一个火炕上,还有一个仙女在旁边看着我,我吓坏了。

后来我才知道她叫李香露,她不是仙女,她是个人,是个好人。

在李家村的日子,我感觉赛过神仙,我每天依旧干些活,却吃的饱饱的,穿的暖暖的,仙女姐姐还教我念书。

我感觉这日子和做梦一样,我总感觉它会醒来,然后我就会又回到以前那个地狱一样的日子里去。

果不其然,两个月后,他们找来了。

我的小叔和小婶子,他们找来不是为了让我回去,而是想让李爷爷收养我,然后给他们钱和粮食。

仙女姐姐,她很担心,她悄悄的告诉我,先回去,她会想办法把我接回来的,还给了我五斤的粮票和二十块钱。

我当时就惊呆了,我知道钱的,我和他们一起去过县城看病,一个肉包子才五分钱,听说县里的工人一个月才十几块,她就给了我二十块钱,我把这笔钱紧紧的握在里了手心里。

可是我刚回去就遭到了他们的毒打,他们要脱了我身上姐姐给我的棉衣棉裤,我这次发狠,谁要是敢动我,我就和谁玩命,终于小叔和小婶好像怕了,他们骂骂咧咧把我赶到了放柴火的房里。

我找地方先把钱藏好了,不知道怎么,我有种不好的预感,这次回来怕是凶多吉少,我不敢睡的太死,终于两天后我在那两人的窗户下面听到了一个可怕的消息。

这两夫妻竟然想把我弄死和河沿对面的人家配冥婚。

配冥婚当然是死了配了,活着怎么配啊。

我笑了,我笑的很开心,我终于没有理由再留在这里了,我打算要离开,只不过我不打算让这些人好过。

我开始偷偷的在村里各家各户偷吃的,把一个村子弄得鸡飞狗跳的,只不过没有人知道是我偷了吃的。

偷来的所有粮食我都攒起来,终于在她们要动手的前一晚,我先打晕了小婶,然后把她绑了起来,然后再故意把小叔也引了过来,然后又把他也打晕了。

只不过小叔毕竟是个成年的男人了,我力气有限,受了点伤,我给他们每人一镰刀,先收点利息,我怕我万一把人杀了,到时候我逃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