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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纪事 方芳 1696 字 7个月前

他在火车上听到搜身‘红/卫/兵’的对话才知道,原本是不搜身的,上面原本交待过不能把事情做得太绝,可是有个人出钱非要他们搜身,最好能把钱才都搜光了才好,而那个被提到的人就是和自己留着相同血液的大哥。

此时听到儿子说的那个回城的名额,秦守仁觉得,自己一定要回去!

就算不为了自己也要为了两个儿子的前途想一想。

根据这一年来拿到的报纸,他觉得这个时期就要结束了,估计用不了多久。

一个回城得名额,大儿子今年才刚十八岁,小的才十五,两个人回去能做什么,只有自己回去安顿下来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给儿子们铺路让他们尽快的回城。

一想到这里秦守仁顿时眼睛变得亮晶晶的,秦曦看到这样的父亲的样子嘴角不禁翘起,这才对么。

父子两商议了半天决定先是写信,然后想办法让老爷子身边的人多套套口风。

而老爷子身边的人,秦曦眼睛一亮,隔壁李老爷子是个高人呢,他如果不是当年犯了错也不会被强制退休,结果连个干休所都没分到了,而老爷子身后的人脉却极广。

如果老爷子愿意出手相助,那么劝服首都的爷爷那就不是事情了。

想到这里,秦曦不禁想到老爷子才认下的那个孙女李香露。

这个姑娘有些个意思呢,今天她说得这些才让他警觉的想到,这个时候该是行动的时候了。

表妹并不是个善茬,如果他没有猜错,第二次出现的男人应该是那个人了,这个男人则是对于爷爷选中大伯回城的起到了重要作用。

只是没想到表妹竟然这么早就和那个人勾搭在一起了,呵呵,真是了不得!才十六岁而已!

只不过这个李香露却出乎意料的聪明,知道自己惊动了人,不敢擅自决定反而把事情和自己说了,让自己为她打掩护,看来她是肯定自己会帮着她了?

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把握?难道是料定了自己的一定会帮她?

秦曦嘴角扬起痞痞的笑了起来,很有意思的一个小丫头。

第二天过后,李香露十分的谨慎,绝对不会独自出门做什么,因为他们没有地,李老爷子的户口也不在这里,粮食关系则被放到了县城那边。

而因为李老爷子的社会地位,所以经过公社准许特别批了一块三分地给种菜用,不过一旦离开这块地就要被大队收回。

老爷子则早早的就准备好了种子,打算种些蔬菜和绿豆玉米。

李香露多次使用储物戒之后发现了一个神奇的现象,就是自己的储物戒竟然可以优化放进去的种子。

比如颗粒比较小的干瘪的枸杞放进去,四五天后就会变得极有光泽,红润润的,大小也会稍稍变大,色泽会变得特别漂亮,奇怪的是仅限于这些种子和一些再生长的植物藤蔓,其他死的东西就不会了,而加工出来热腾腾的食品则会保温保鲜,就像自己上辈子放进去的不少烤鸭也是热热的,吃起来依旧酥脆可口。

所以李香露把种子要了过来,说是要挑选最好最饱满的种子,实则则是放在了自己储物戒里存着了,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