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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纪事 方芳 1607 字 7个月前

然是妹妹,而架不住自己亲妈的反复哭求,自己只能勉为其难的答应不把事情说出去,李建文的一番言谈像是受到了莫大的侮辱一般,而他只是一个为了孝道不得不屈从的好儿郎。

李大福则摇摇头对着李二福道:“二弟,你的二娃子让葛三妹这个蠢妇给带坏了啊!”

事情的结果很快出来了,王家赔偿李家一百块钱,给李香露做营养费,而这件事情牵扯到的是亲属,不是单纯的人口拐卖,现在的刑法也没有具体的法规,所以只能对葛三妹进行批评教育。

李大福临走前和贺崇光絮絮叨叨的感谢了一大堆,贺崇光笑着让人把大卡车开出来,把所有人都送回去李家村生产大队。

不过王家兄弟就算了,没有人理会他们。

而县里全都知道了王家给自己的傻子弟弟买媳妇的事情了。

王爱军到还罢了,王希望就有些麻烦了,毕竟他在行政上,个人的品德和政治面貌十分的重要,所以他十分的担心,这样的情况会影响到他的仕途。

李家人全部都回到了大队之后已经天黑了。

李大福则让已经在等候的老婆刘爱党和女儿把侄女李香露直接带回去自己屋里去。

这边李大福对着一起去帮忙的乡亲们一顿感谢,然后就让李二福带着家里的大大小小去他家的院子。

只不过事情的经过大家大致都有了了解,葛三妹大年初二带着女儿和二儿子去了娘家西乡生产大队,年初二中午就用带有迷药的饺子把女儿晕翻了,然后年初三清早把人送到了渭河生产大队的王希望家,也和这家人写下了婚书。

而根据葛三妹的口供就是,王家要给李建文一个运输大队的工作名额,而条件就是把家里的小女儿嫁给王家三十多岁没有结过婚的傻子,王幼。

这些事情李家人是全然不知的,葛三妹担下了所有的罪名,但是任就有些不依不饶,她觉得自己是孩子的母亲,有权利决定孩子的婚事,而公安则冷笑的告诉她,现在是新社会,没有包办婚姻这样一说,如果葛三妹坚持要做主给孩子定下婚事那就好好和公安局解释下吧。

这话吓坏了葛三妹,她一时间不敢开口再说这件事情,但是心里却不以为意,孩子的婚事自古以来都是父母做主的,虽然新社会有新的婚姻制度,可是现在谁家孩子结婚不经过父母同意啊。

一行人全部都到了李大福家了,吴招娣老太太已经在头一批回来的李建清嘴里听说了事情的大概情况,简直都惊呆了,她怎么都没法想象自己的老二媳妇竟然还有这样的心机。

吴老太太气坏了,整个李家村生产大队的名声都让搞臭了啊,为了一个工作就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嫁给一个三十多岁的傻子男人啊,这到底还是亲娘不啊。

所有人进来之后,李二福则在大家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一脚揣在了葛三妹的后腰上,一下子就把人踹到在地上,狠命的又补上几脚上去,踹的葛三妹哇哇直叫。

所有人都没有去拦着,李建清倔强的把头扭开,不去看,这次阿娘做的太不对了,竟然要把妹妹嫁给一个傻子,她该受到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