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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确从未付出过真心,但他很想知道,这一次他对秦恕几年不减的兴趣,到底是不是所谓的真心。

所谓爱情,又是何物?

十四

二十天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算短。尤其秦恕一个正在养伤的‘半残人’,本就不能随意走动,再配上夏日的沉闷燥热天气,一颗心更是像在放了油的热锅里慢慢的煎,这叫一个难受。

静下来的前几天,他还可以伤春悲秋感叹一番,直道是上天给他个时间来沉淀沉淀过往,可是如果连续不能动,只能或坐或躺一个多月,就不是什么好玩的事了。

偏没什么事天天在外面闲逛品茗喝酒兴致来了再上上南馆的白慕之,眯着眼睛一脸道理的说:老话不是说过吗,伤筋动骨一百天!所以你必须乖乖的养着!

得,在人家地头得听人家的话,他就乖乖养着呗。而且人家也算收敛了很多,基本上天一擦黑就回来,给他讲些个市井趣闻,风流韵事啥的,日子也不算过得无趣。

至于白天嘛,就会像现在这样——看了看正端着精致小菜过来的摇曳生姿的红绸,秦恕唇角微扬,总会有人陪。

白慕之也不是每次一出场或者做什么事时都要那么风骚华丽,那种花瓣飞落,人踏花而来,凌空飘飞的场景,是他极有兴致时,才会用的,一般情况下,他身边就跟一两个人贴身随侍,其她人,自然都被他打发去做事了。

而清幽,红绸,黄莹,是这次他带的几个人中间的领头人物,也是秦恕最常见到的,其她的人,他没单独见过,白慕之说过,怕他这位‘汲情先生’太过厉害,把人都勾走了,他这次出门带的人不多,可没有那么多人给他随意糟蹋。

只是三个‘领头人物’平时也是事物缠身,并不会总是一起出现,三人轮流,谁没事时就会来陪秦恕。

“原来今天红妹妹有空啊,”秦恕展开笑颜,桃花眼微漾,“红妹妹有几天没来,可想煞在下了。”

红绸从善如流的冲着秦恕妖娆一笑,“奴家原以为只自己对公子思想至深,谁知公子竟与奴家心意相通,如果早些知道公子心意,奴家亦早就飞奔而至了……所以公子有意的话,下次可一定要早些告诉奴家哦——”

有些谄媚的接过红绸手里的餐盘,顺便摸了下红绸柔若无骨的小手,秦恕笑得得意,“这一身红裙实是最适合红妹妹了,本就是肌肤胜雪,光洁如玉,这红裙一趁,越发的妖娆风情,世间有哪个男人会不动心啊……”

“哟……瞧你说的,红绸好生不好意思……红绸本就心仪公子甚久,公子如果喜欢,红绸愿自荐枕席……”说着眼波转动,一室芳华无限,那柔软的,纤细的,玲珑有致的身子就要依上秦恕的身子——

“切——一点都不好玩。”秦恕推开红绸,帮着她将饭菜布上桌子,“你呀,还不如黄莹好逗些。”兔子不吃窝边草,这个窝边,包括‘朋友’的。这几个人,是为他们办事的,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