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蚀骨 耳元 2011 字 7个月前

老齐要了一碗杂酱面,特地提醒陆昂:“你有伤,要忌口。”经过一个上午相处,老齐挺喜欢陆昂的。陆昂不爱说话,但性格稳重,凡事有主意,站在那儿就能镇住人。担心陆昂心里有疙瘩,老齐主动开导:“以前枪林弹雨、惊心动魄,现在处理这些鸡毛蒜皮,会不会不适应?”

“不会。工作性质不同。”陆昂很有心理准备。

老齐不免替他可惜:“你在那边立过功,完全可以安排到更好的单位。”

高强之前也是这么说的,组织上照顾陆昂,如果去别的地方,能够将他安置到更好更轻松的岗位。可陆昂自己坚持要来北京。他的身体没法再继续当一线的缉毒警察,现在做个普通民警,他觉得挺好。

他喜欢这个职业。

陆昂笑了笑,还是那句话:“我闲不下来。”

“我也一样。”老齐感慨,“做咱们这行吧,苦是真苦,没日没夜的忙。可现在要退休,我这心里空落落,怪舍不得的。”说完工作,老齐转而热心闲聊:“小陆,结婚了吗?”——他开始发挥老年人余热。

“没。”陆昂如实摇头。

听到这个回答,老齐继续热情:“谈对象了吗?你条件不错,我老伴儿认识好几个不错的姑娘……”一说到年轻人的婚恋问题,老齐更加停不下来。

陆昂笑:“我有女朋友。”

“啊,有对象了?”余热没发挥成,老齐明显失落。

陆昂点点头。看着碗里的面条,他说:“要是结婚,就给您送喜糖。”

“行啊!”老齐替他开心,“愿意死心塌地嫁给你的姑娘,肯定是个好姑娘,人好,心善。”

陆昂又笑了。他说:“她有点作。”

他吃了安安多少脸色,她发起脾气来一套套的,没人能说过她……那些过往涌上心头,陆昂握着筷子,轻轻一笑。

对讲机在响,老齐接到出警通知。所里人手根本不够,陆昂搁下筷子,迅速跟老齐一起赶去现场。

春夏之交的北京干燥、微凉,陆昂的新岗位普通、平凡,但依旧伟大。他是一名光荣的共和国警察,他选择了这一条路,就从来没有后悔过。

暖阳下,他的背影高高的,肩膀宽宽的,从未改变。

从北戴河回北京,依旧三个多小时的车程。

沈寂还算有风度,没有半途甩掉安安。到了北京,他才将安安丢在路边。一停住车,沈寂就直挥手,轰她走:“走吧走吧。”仿佛无比嫌弃。

安安也不在意。她径直下车,关上车门。

沈寂一脚踩下油门,离开得飞快。

后视镜里,安安的身影越来越小。今天稍微有点起风,她早上出门带了件薄风衣。如今天色将晚,她将风衣穿在身上,风衣底下露出连衣裙的裙摆。窄窄的腰带系在腰间,将她的腰勾勒得纤细。她一手插.进口袋,一手随便搭在身侧,能看到艳丽的指甲,嫣红,嚣张。

她美的张扬,她美的张狂。

她的爱也浓烈得如同一把火,却只保留给了那个男人。

那个能让她毫不犹豫去死的男人。

那个她一辈子的梦想。

他们之间究竟发生过什么,他们一起经历了什么,沈寂无法得知,他只知道自己永远没办法赢过那个男人。

收回视线,沈寂无声轻笑。

他说,祝你好运,陆小姐。

沈寂停车的地点是一个十字路口。

附近是商场、写字楼和小区,人来人往很热闹,安安身后还有个剧场,剧场的红色滚动条上显示着今晚的演出剧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