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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把事情给林珠说了,林珠一听气坏了,然后把事情前前后后了解清楚,就带着她那闺蜜来“情境”堵人了。

“情境”是他们几个都喜欢去的高级会所,也是那天赶巧了,章平海直接在距离“情境”不到百米外的地方被两人堵住了,章平海本来就是为了一个发泄,怎么可能会负什么责?

一把钞票撒过去,留下干净利落的两个字,“打胎!”

那女孩当场就哭了,章平海冷笑,“怎么,不够啊?”

撒完了钞票又仍卡,人渣到极点,一开始林珠还能忍,一看章平海这态度就忍不下了,她本来就是一个正义感十足的姑娘,受害者又是自己的闺蜜,气得整个人都要炸了,一个巴掌就抽了过去,厉声道:“——你不要脸!!”

那一幕非常有趣,闻康平至今还记得,林珠一巴掌打过去的时候,其他几个人都懵了,只有闻康平,兴致勃勃地看向林珠。

这一看,这姑娘还挺好看的,尤其是因为愤怒而双眸充满了怒气的火焰,像一株盛放的玫瑰,鲜美、热烈、带刺。

闻康平觉得有趣,他见过太多的人,也能一眼看出他们的欲望,他经历过太多的算计,所以在发现林珠的时候,就发现她没有一丝虚假,

就像一个火红的红玫瑰,热烈、张扬、美艳、有刺,刺很扎人,不过没关系,那扎人的疼痛也可以轻易化为快感,不失一番情趣。

章平海当时就怒了,从未有人在大庭广众之下打他一巴掌,但是闻康平把他拦了下来,他意味不明地笑了笑,难得开口道:“走吧。”

这就是要护着那个小姑娘了。

当时车上的几个人脸色都是一变,尤其是几个女孩子,看着林珠的目光都颇为不善,但是没有人敢抗拒他的命令,章平海也不敢。

后来,闻康平查到了林珠的资料,知道她就是闻家的养女,也不由笑,养女变童养媳,似乎也没什么不好,这朵带刺的玫瑰,一定会是他的。

他让人把林珠送进后院,为了掩人耳目,到底还是把叶韶安一起送入后院,在一天清晨的饭桌上,闻康平看见了让自己十分不满的一幕。

娇俏活泼的少女拿着书本,俊秀斯文的少年轻柔地为她讲解题目,两个人挨得极近,那朵红玫瑰就像收起了身上全部的尖刺,只露出客人的一面。

真让人生气。

闻康平冷冷一笑,管家恭敬的声音唤起了两个人的注意,闻康平高高在上,坐于主座,第一次见到这个叫做叶韶安的闻家养子。

清淡俊秀的少年,一身蓝白相间的校服更衬得他俊秀挺拔,发丝柔顺地贴在脑后,露出白皙圆润的耳尖,他微微低着头,看着桌面,手指平放于桌上,只指尖微微有些泛白,竟是不敢与自己对视,

不过如此。

闻康平嗤笑地下了定义,百无聊赖,不过一个不敢与自己对视的养子,哪有什么威胁?

论相貌,叶韶安比不上他;论家室,叶韶安比不上他;论天赋,叶韶安更比不上他;论成绩,叶韶安这辈子也难赶上他;

他拥有的是叶韶安的几千倍几万倍,只要林珠眼睛没问题,脑子没问题,就不会选择叶韶安。

只是……

想到刚刚少年少女亲密的坐姿,闻康平心里更升起了几分不快。

与我的人这么亲密,倒是有几分胆子,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承担得起这个代价了。

很快,林珠被转到沧海学院,在一班,与闻康平同桌,这朵小玫瑰,就这么放在闻康平的眼皮子底下,一连几天,闻康平的心情都很好。

直到又一次看到林珠和叶韶安的亲密,叶韶安轻轻地揉着林珠的发丝,唇角都是柔和的笑意,整个人都沐浴在阳光之中,温柔地让人沉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