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2 / 2)

“他们必定不会轻易放过何锦的。”关富平拍拍他的肩膀,轻声说,“乖孩子,他们是最盼着你过得好的人。我曾亲眼见过,你刚出生的时候,你爸爸抱着你笑容灿烂的模样。他是一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性子一贯高冷,却因你破例,可见他有多喜欢你。”

话音刚落,他就见萧良节低下了头,一串串豆大的泪珠簌簌而落,偏脸上看不出多少悲伤。他嘴角上扬着,一边哭得眼睛红肿一边笑出了鼻涕泡。

关富平把萧良节揽进怀里,轻抚着他的背安慰道:“你得好好的,你爸爸妈妈在天上才会高兴。”

“嗯。”萧良节用力地点了点头。

而关富平,因为说了很多的陈年旧事,也想到了三十几年前,在生父病故之后,母亲带着他嫁到了萧家以后的事。

那也是他第一次见到萧松。

萧松比他大四岁,身材修长,模样秀美。萧良节的长相有很大一部分随了萧松,只是性格不比萧松高冷,这应该是性格随了洪曼的缘故。

当年,他十岁,萧松十四岁。一个初初长成,对这个世界上更深刻的东西有了初步认识;另一个却已经慢慢步入了叛逆期,由于萧老爷子娶回来一个他不喜欢的女人给他当后妈,萧松十分不满,跟萧老爷子闹了不少次,后来索性就搬去了学校住,别说周末,就算是寒暑假也不见得肯回来一次。

萧良节乖巧懂事,萧松却不是这样。他生来就倔强,是那种撞了南墙也不肯回头的人,如果有人惹到了他,绝不动口,坚决动手。想当年,他赤手空拳干翻了不知道多少个小混混,一跃成为小混混头目,就算是放在现在,萧松怕也不输给谁。

关富平刚刚了解了萧松的性格之后,曾有一段时间是抱怀着崇拜的心态去看他的。原因无他,不过是当时十岁的自己觉得那样子很酷。

他是个胸无大志的人,对自己未来的最好规划也不过是找一份踏实稳定的工作,然后再娶上一位称心如意的老婆,生几个孩子。之后再一起踏实过日子,最好是回乡下盖一栋小楼房,舒舒服服地住着。等到孩子们都成家立业了,那就再养上几只猫猫狗狗,和同样已经头发花白,牙齿掉光的老婆搬一把躺椅,坐在院子里,听着音乐,晒着太阳,大谈当年如何如何。

如此,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