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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 雾十 1626 字 7个月前

古今中外,无独有偶的都对鹿这种生物有一种奇怪的自然崇拜,坚信鹿是王权的象征。

中国是逐鹿中原,英格兰则是亚瑟王传奇中一头怒刷存在感的白色牡鹿(雄鹿,有角)。在东西方文化交流还没那么频繁的时候,双方就已经有了很多相似的约定俗成,好比同时存在于东西方神话里的一场滔天洪水,很难解释这种默契到底是怎么产生的。

英格兰的国王or女王,因此总是分外迷恋猎鹿这项活动。

好吧,是整个英格兰的贵族都很喜欢,一个最简单的数据就可以说明这种影响有多大——在全英格兰只有几百万人口的当下,英格兰境内就有两千座以上的鹿园。这种规模对比,也就只有无处不在的教堂可以与之比拟了。

因这份奇特的恋鹿癖,英格兰甚至衍生出了一些奇怪的法令,好比“皇家鹿肉执照”。一直到1997年,这个执照才终于退出了历史的舞台,生命力之顽强让人瞠目结舌。

“皇家鹿肉执照”说白了其实就是一种皇室的变相补偿,对其他人自愿or非自愿的放弃在伦敦市内及其周边皇家鹿园猎鹿权利的补偿。

有执照的人(主要是贵族、官员和高级神职人员)可以在每年得到定量的鹿肉,当然,是需要付钱的。

这其实也是贵族们赚钱的方式之一,他们用执照低价买到皇家鹿园的鹿肉,然后再高价卖给有钱却没有地位还一味追求高贵的商人们,通过这种反季节、无地位差别的销售形式,来合理合法的养活自己的一大家子。

奥古斯特对此能这么清楚,当然是因为他也有“皇家鹿肉执照”。即便奥古斯特并不住在伦敦,但他应该享受到的“权利”却是一项都没有少的。

事实上,在奥古斯特全年的总收入中,执照所能带给他的英镑占了不小的份额。

说了这么多,就是为了解释一下,奥古斯特为什么对鹿园之行如此执着。准确的说是对去伦敦皇家鹿园执着。他得到了执照,换言之就是在没有国王允许的情况下,他私自去皇家鹿园活动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好比文艺复兴时期的著名作家莎士比亚同学,就曾因为偷偷猎鹿而被抓起来过。

奥古斯特完全能够理解莎士比亚这种不惜坐牢也要去做的冲动,他也有,特别是在他住到圣詹姆斯宫之后。每天看着对面覆盖有众多常青树、开阔的绿地以及湿地湖泊的圣詹姆斯鹿园,对他来说就是一种巨大的精神折磨。

狩猎大概是写进男人骨子里的一种天性,哪怕是上辈子宅男如奥古斯特,也对追逐高贵的牡鹿充满了兴趣。

是的,是“追逐”。

至于能不能猎到,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现年九岁的公爵阁下,看着试衣镜中自己的小短腿,对未来很是绝望。再帅的骑装被他穿上之后,都只能诡异的体现出一种被动萌,连戴在头上插着一根金色羽毛的法式男帽都充满了无法形容的q感。

奥古斯特严肃的问他的服饰顾问.老管家:“我这样看起来是不是没什么威慑力?”

“您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它很适合您啊。”老管家发自真心的赞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