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一开始有点过于富有想象力了——老管家本来打算给奥古斯特穿上一条左右裤腿颜色不一样的长裤。在他的上衣颜色已经不一样的基础上。
“把它收起来,咱们还能做朋友!”奥古斯特把抗拒写在了脸上。
“但是这种异色搭配现在很流行。”管家还在苦口婆心,虽然他年纪大了,却完全不影响那颗追求潮流的心。他觉得他们家的阁下必须走在时尚的尖端!
站在金色黑曜石等身镜前的奥古斯特的脸色,就像是吃了酸葡萄一样夸张的皱了起来,因为激动,白皙的脸颊甚至染了淡淡的红晕,像极了牛乳中漂浮的蔷薇花瓣:“但它对于我来说不流行,过去不是,现在不是,未来也不会是!”
最后主仆二人各退一步,奥古斯特答应就穿着如今身上的衣服不改了,老管家则恋恋不舍的收起了他对中世纪撞色第一人的追求。在奥古斯特高颜值的强撑下,二人妥协出了一身彼此都还算满意的装扮,再糟心奇怪的服装形式,都瑕不掩瑜,把奥古斯特浑然天成的贵族骄矜体现的淋漓尽致。
换衣服的时候,老管家顺便征求了一下奥古斯特对安置国王使者的想法。
“您想在哪里招待他?”
奥古斯特此时正在欣赏玻璃窗后中庭花房旁的骑士和见习骑士们的每日训练,光裸着充满了力与美的上身,肆意挥洒着汗水与青春,这是奥古斯特的定点节目,怎么都看不腻的那种。如果不是情况不允许,他甚至想学小流氓站起来吹几下口哨。实在是太帅气了,安德烈宝贝儿~
奥古斯特好像忘记介绍了,恩,对,没错,他是个死基佬。每天生活在欧美男色的包围下,简直是他的终极梦想!
在骑士们终于原地休息之后,奥古斯特才想起来回复管家:“那位使者喜欢什么?”
管家沉稳道:“据说他喜欢男孩子。”
“……”哈?
从业多年、经验丰富的老管家迅速从公爵阁下的脸上,看出了彼此的答非所问,赶忙调整自己的问题:“您是想问?”
“……他喜欢吃什么。”对于习惯了华夏逻辑的奥古斯特来说,招待客人嘛,没有什么是一顿饭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两顿。不过,在听到对方是个喜欢蓝孩纸的恋童癖之后,奥古斯特立刻改变了他的决定,“让唱诗班今天集体待在教堂里。”
作为一个穷奢极侈的封建统治阶级,奥古斯特的古堡里当然会有自己独立的小教堂。教堂虽小,五脏俱全。少了什么,都不可能少了充满了小天使一样的美少年和小正太的唱诗班。
同理,作为一个穷奢极侈的封建统治阶级,奥古斯特喜欢在吃正餐的时候,搭配欣赏小天使们唱对上帝的赞歌。
没什么邪念,就是单纯的欣赏,毕竟他才八岁啊!
啊,对,他也是个八岁的小正太呢,说句挺脸大的话,他还挺好看的。
总能想主人之所想的老管家,在奥古斯特有所吩咐之前,已经对奥古斯特建议道:“不如就在中庭的廊下接见使者吧,这里风景优美,环境宜人,很适合待客,还能对使者展示一下布里斯托尔和格洛斯特两郡的骑士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