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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力把他甩开,不知道哪两根神经线搭错了,给了他小肚子一拳后,我又把他拉近,对着他那张该死的嘴用了全力,压了上去。

好像压路机碾过的亲吻。

抢劫视线,掠夺呼吸,逼停心跳,鞭使神经回路大道朝西天。

更加糟糕的是,我还回答了:“吻过了,你总不能说你是太监吧?”

13、

阿涵听了我平铺直叙的讲述,半天不作声,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随手翻看着那叠资料。我凑上前去,恰好看到余思源他爸最近的照片,身穿高尔夫球衫,休闲的米色裤,事业有成家庭美满的中年男子典型的形象。

到底哪里能吸引着女人呢?论身材没身材,有钱也不是很有钱——至少离富豪榜的距离还有数个光年,年纪没有丝毫优势,就精力方面而言,他肯定不如他儿子。

为什么呢?

我看着照片问阿涵:“你打算从哪里下手?”

阿涵支吾了下,倏然道:“他喝醉了,而你去送他……这是羊入虎口的意思吗?你老实说,你有没有……顺便就把他吞下肚?”

这话让我差点背过气去,这该死的阿涵,为什么只在狗血淋头上特别敏锐呢?

当然,并不是说我真对余思源做了什么。

在吻过之后,由于缺乏必要的条件,比如一张床什么的,我并没有更进一步得进攻。

再加上,他的眼神在乍然一惊后,蒙上了薄雾,春色无边,变化万千,足以令人目迷五色,进退维谷,犹如困在巫山蜀道……对了,巫山巫山,怎么能不联想起巫山云雨?那个混蛋要把地名跟情事勾搭在一起的?害我瞎想!

“冯乐……”他的手勾上我的后脑勺。

要命,那语气,听起来委实不像生气,甚至连沮丧都没有一丝。

在我们都苦于大概会发生点什么,但是又好像不该发生什么的时候,他裤袋中的手机铃声把气氛破坏了,却又把我们拯救了。

来电的是他的未婚妻,娇美的她。

十五分钟后,她开着雷诺megane依约来到。

果然,我暗地叹气,只有我是混到了清洁工加酒吧侍者这样的境界么?不不,我还有一个身份,是个正儿八经的大学生。

“冯乐。”她俏脸生怒,我甚至都不乐意看她,只股看着雷诺车经典的性感翘屁股。

她从我手里用力把他拽过去,他刚刚虚弱不堪的样子在瞬间烟消云散,站得笔挺,化身成她挽手专用的工具。

“都这么多年了,你们两个还要玩青春的游戏吗?拜托,该长大了。”

她看看我,又看看他,即便在夜色中,仍然能感受到她灼烧的眼神。

“什么叫青春的游戏?”我苦笑。

“难道不是吗?”她从他的臂弯里抽回手,“那说来听听,到底你们现在还有什么交集?不就是当年的那些破事么?都还放不开?太可笑了吧!”

他叹了口气,转过来拉着她,想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