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九十年代的时候,金陵曾经出土过一件东晋征西大将军王兴之的古墓,墓里就有一盏鹦鹉杯。”秦不渝看着杯子道,“你可别告诉我这就是那盏杯子。”
唐奥点了点头:“当时确实有这么一只杯子,不过东晋墓在国内并不止一座,不少东西被盗墓的盗走卖到了国外,这两样东西,都是我在国外收回来的,属于私人收藏。”
包三只知道眼前这酒有可能是汉代的,这杯子有可能是东晋的,还叫什么鹦鹉杯,忍不住问道:“不就一个破海螺吗?”
唐奥笑了笑:“待会儿你就知道了,来,倒酒。”
酒浆倒出,极其粘稠,色如琥珀,香气扑鼻。
酒倒入鹦鹉杯,起码倒了一斤多,杯口才见有酒微微溢出,包三愕然道:“我那个日,这杯子里有什么乾坤?一杯就是一斤多。”
秦不渝道:“鹦鹉杯也叫海螺盏,内部自然生成了许多网格,并且网格之间还有很多细密的小孔互相连接,它们就像海绵一样,可以容纳非常多的液体。往里面倒酒时,酒便慢慢渗透进鹦鹉杯的网格里,注满每一个隔层,可能是这个酒太醇,一般的酒甚至能盛放二三斤而且,这些网格形成的空气阻力又会阻止杯子里的液体轻易流出,所以喝的时候酒流出来的速度很慢,所以也叫无尽杯。”
包三端起杯子,试着喝了一口,果然酒倒下来的很慢,但酒入口之后,那个香简直能让人直接醉倒。
薛千仞讷讷道:“唐哥,这可是千年前的酒啊,会不会喝出问题来?”
“没事,以前我试过喝了一斤多。”唐奥大包大揽道,“没问题。”
三天后,包三才知道唐奥说的没问题,指的是酒喝不少人,但能醉得死人,当晚,包三就喝得人事不醒,唐奥早就领教过厉害了,所以并没有喝多少,至于薛千仞,用包三的话就是他喝成了低能儿,几天都不认识人。
秦舞阳和秦不渝不愧是兄弟,两人各喝了一盏鹦鹉杯,两斤古酒,也只是让他们有了七八分醉意,用他们的话说,只要适应了刚开始的那份酒劲,就会比较适应。
酒自然没有喝完,剩下的酒和坛子本来是要送给秦不渝的,不过秦不渝让唐奥寄存在了金陵饭店,等下次有机会再喝,至于那套鹦鹉杯,秦不渝却之不恭地收了下来。
今晚唐奥算是大出血了,一顿酒喝了一个亿,给秦舞阳挣了极大的面子回来,不过他并不知道秦舞阳和秦不渝的关系,不然他会把肠子都悔青了。
这样的酒自然要配好茶,秦舞阳特意从贺千山那边带来的极品黄金芽,用于酒后畅饮再美不过。
人各离开,秦舞阳送秦不渝进了房间,泡上茶,两人相对而坐,聊起天来,这个时候才算是入了正题。
“你应该知道我和你的身份了。”秦不渝浑身酒气,面色酡红,但说话却是一板不乱。
“夜里才知道的。”秦舞阳抬头看着这个同父异母的帅气弟弟,心头没来由地涌起一股亲切之感。
秦不渝弹出一根中枝华子叼在嘴上,抿了一口茶之后才点上了烟,问了一句:“你恨不恨他?”
秦舞阳的手指在沙发的扶手轻轻弹了几下,才抬起头道:“这是你的问题,还是他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