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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子狸驯仙记 蒙莎 1569 字 3个月前

一句话,皇帝的儿子不好当。

扳着手指头数一数,现在剩下的就怀安、我、怀景、怀明四个。

太子比我大,自然是要我亲自去拜见他的。

怀景来见我的时候,他那山一样的身板把我吓了一跳。我和怀安怀明都是瘦长的身形,只有这位怀景又高又壮,身上的衣服都绷得紧紧的,让人担心他的衣服随时会被撑破。他人还没到跟前,我就先闻到一股刺鼻的酒味。再走近些,才看清了他脸上脖子上衣领上都还留着写粉红色的脂粉印子。

我比他大一岁,按道理他要先向我行礼。礼毕,他一只蒲扇般的大手用力拍在我肩上,拍得我骨头几乎碎掉几根,极豪爽地说:“以后咱就是兄弟了!什么时候想喝酒想乐呵了就来找我,兄弟我奉陪到底!”

我只得道声客气客气,找个理由赶紧走人。

怀明躺在床上不能走动,倒是我跑到他府上去见的。他那王府阴气极重,走到哪都是阴森森的一片。我坐在他旁边说了不到几句话,他居然就睡着了。我只得告辞。

出来的时候边走边想——倘若我也在皇宫里长大,不知现在又会是什么光景?

这个倘若这么一想,顿时觉得人生真他大爷的忒没意思了。

然后我才明白过来,父皇在领我出去见群臣之前,把手按在我肩头上说“自己保重身体”的时候,他说的决不是客套话。

相比之下,那五个姐妹的命就好到天上去了,四个嫁人了,一共生了六个孩子。我见过其中四个,都是粉粉嫩嫩的一块肉团,哭起来能要人老命。剩下一个怀碧等着嫁人,后宫里上到皇后下到她奶娘都在关心她的婚事——她们才是真真正正的金枝玉叶。

我就惨了。

父皇下诏之后,守在碧华楼外的侍卫一下子从十五个加到了三十个,何昭的官职升了半阶,正式成了本王的护卫,带着他那一队人马跟着我回了敬王府。我怎么看怎么肉疼——侍卫不比一般的仆役,他们一天要吃四顿,每人每顿都要有三海碗饭两斤酒一斤肉外带四两花生时鲜蔬果若干,老子的俸银还不知道够不够他们打牙祭。

再说那敬王府——虽说是父皇赐的,却不是新盖的。据说是当年抄了一个官儿的家抄来的,那府邸荒废了许多年,只有一个月的时间给工匠去翻修,情况可想而知。我住进去那天晚上下了场大暴雨,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只有床上还是干的,夸张点说——床前已是一片汪洋,我那两只鞋子就是汪洋上浮沉的小舟。

我坐在床上,看着侯叶带着那四个小太监来来回回地往外舀水,深感抱歉。

偏偏就在我最狼狈最见不得人的时候,有人通报:翰林院修撰崔叔闻求见。

我跳下床,一脚踩在积水里:“请他到前厅,上茶伺候!”

第三十三章机会来了

整个敬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