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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的也能来蹭着踢,还把交了钱的给挤到一边啊!

罗璿一火大就回家了,后面几场比赛也没去踢。之后听说她们还是输了,0比12输给了一支省级女足队的三线队伍。专业的打业余的,年龄又有差距,真是没法打。

不过那几个人能一直打到最后也没被追究,倒也说明了不是正规的比赛,上场的人员其实并没有什么讲究的。

回想到了这件事,罗璿又似乎感到了当初被愚弄的恼火,就对黎梓菲说:“好,我也上,就算不能赢,也得上去拍死一个解解恨。”

黎梓菲有点奇怪地看着罗璿:“你有什么可恨的?”

罗璿也不回答,气哼哼地就先走了——隔了这么多年,一回想到这件事,还是让罗璿生气。

罗璿,可是一个很记仇的人!

陈程看到罗璿穿着篮球比赛服出来,就对罗璿说:“我早就料到会是这样,所以才会陪你来!你说你哪次陪梨子打球,最后不受伤的?”

罗璿伸了伸舌头:“都是意外嘛!”

陈程说:“什么意外?你自己喜欢往篮下冲而已!”

因为罗璿一直和黎梓菲一对一单挑,而双方的投篮技术差得太远,罗璿要赢黎梓菲,就只能靠自己在身高上的那一点点小优势,强行打到内线去。久而久之,这就成了一种习惯,哪怕面对的不是黎梓菲了,罗璿也喜欢往篮下冲。

而别人可不会像黎梓菲这样对罗璿手下留情,如果罗璿几次强突篮下得分,之后的结果可想而知,对手必然会对她犯规,甚至故意冲撞她,让她不敢打篮下。

罗璿是个倔强的人,就像她容易记仇一样,如果被人侵犯了,就会一次次地再往篮下打,黎梓菲也没法把她拉回来,就像一头受到了刺激而红了眼的公牛。

这样一来虽然能造犯规而取得罚球得分,但是身上就不可避免地会受伤——扭伤撞伤也就算了,就怕韧带之类的受伤!

所谓的伤筋动骨一百天,罗璿和黎梓菲出去玩篮球,身上经常带伤,有一次上篮身体下落时被人故意往她落地的脚下一挤,把她的跟腱给弄伤了,把黎梓菲和陈程都吓得够呛——别成了刘翔第二啊!

要知道跟腱这东西,伤了一次说不定就是致命的,终身都要反复,除非从此远离运动,而且年老了之后,也得深受其害!

还好后来只是挫伤,不是什么重伤,但也让罗璿三个多月走路困难——平地还好,上下楼梯那就是要了命了!

这了这事陈程和黎梓菲大打了一架,也是陈程取得最辉煌胜利的一次,把黎梓菲打得三天没起床——幸亏罗天和程晓月去外地旅游了,不然这事可就搞大了。

黎梓菲对此的自我评价是因为她害罗璿受了伤,所以心里有愧,没有尽全力。从此以后黎梓菲也一度不再让罗璿玩篮球,但罗璿却反而更要去打篮球了,谁劝也不行,直到把那一片区的人都打败了,这才消停了。

这种牛脾气让陈程和黎梓菲都有点无奈,两个人曾经都花了很大的力气,才把罗璿的这股傻劲儿给消除了一点儿,但是效果不甚明显。所以现在罗璿说自己要上场,陈程才会火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