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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乡 阮晗 1712 字 7个月前

林浩天斜靠在沙发上,手臂拄在皮质扶手上撑着下巴,一条长腿优雅的覆在另一条腿上,目光却停留在阮思行身上,开口命令道:“回去。”

阮思行嘴角发干,苍白的唇上甚至有着细微的裂痕,他看了眼客厅角落的净水机,垂下眼睛露出妥协的姿态,转身进了屋。关上门的瞬间,他听到林浩天再次开口说道:“东西我收下了。”

拿起床柜上的马克杯,阮思行进了侧卧的浴室。从洗漱台上接了杯凉水,喝了一整杯才觉得口渴稍微缓解。

蘸些水润润干燥的嘴唇,镜中的自己面色憔悴。阮思行轻轻拍了拍脸,努力不再理会脑海中因为梦境而浮现出的记忆片段。

被他刻意遗忘的那段记忆,却像雨后春笋不停地从脑海里冒出来,历历在目。

阮思行攥紧拳头狠狠地捶了一下浴室的瓷砖,疼痛感顺着神经传到大脑。阮思行不断催眠着自己,在内心默念不要想不要想不要想,却突然湿润了一双眼睛。梦中那只温暖的手,他是无论如何都忘记不了的。

他张张嘴,无声的说道:“……”

夕阳完全落入地平线,室内进入黑暗,阮思行没有开灯,坐在床上眼神没有焦距。室外一阵嘈杂后又恢复平静。门很久都没有被打开过,似乎所有人都忘记了还有阮思行这么个人。

阮思行习惯了被遗忘,他眨了眨干涩的眼睛,穿上从地上捡起的皱皱巴巴的家居服,出了卧室。

客厅只开了几盏壁灯,玻璃茶几上放着两个精致的小盒子,不见林浩天与杜忠的身影。

阮思行走到了主卧,推门而入,先是听到了浴室的淋浴声,随着推门的动作又看到了林浩天收下的赵家“赔礼”。

男孩儿亚麻色的头发衬着小巧的脸蛋雪白,光滑的身上只穿了件略大的衬衫,领口一侧露出白皙的肩膀与锁骨,双腿并拢有些忐忑的坐在床的边缘。

看到阮思行,眼中闪过细微的恐惧,犹豫了一下怯生生的叫了声:“阮哥……”

阮思行淡淡的看着男孩儿身上的衬衫,那是他前天送去干洗店刚刚熨好的衣服,pima棉的材质,布料支数在300针以上,是阮思行难得穿的合身又合心的贴身衬衫。

阮思行从小就是含着金勺出生的,虽然后来才被告知那金勺并不是自己的,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也享受过一段时间真正意义上的养尊处优,在这种环境下耳濡目染多年便对许多东西都有了讲究。

的确,林浩天在奢侈品方面从未亏待过他,车子房子腕表甚至是一枚袖扣,拿出来任何一件东西都是大手笔。然而阮思行最想要的却不是这些光鲜的外表,对于他来说没有贵重与廉价,只有适合不适合。可笑的是,他所注重的偏偏都是林浩天所忽视的。

为了这些林浩天所忽视的小细节,阮思行往往要花费几个月的工资。

不是阮思行想要的东西贵的离谱,而是他所挣的工资根本达不到一个集团的总裁理应得到的。

说来也挺寒碜,阮思行一个月的工资甚至比不上公司总部的接待前台挣得多。表面上看他每年的收入上百万,效益好时加上奖金甚至上千万,然而这些不过是对外公开的一个虚有其表的数字罢了。

阮思行真正拿到的少得可怜,而且这些钱还是林浩天身边的财务每月按时给他汇款,每一笔花销都在林浩天的掌控之下。阮思行不想放弃最后的底线,开口向林浩天要钱。又不能不吃不喝,只好省吃俭用两个月才买下一件真正心仪的衬衫。

此时这件买回来不久,仅穿了两次的衬衫套在了男孩儿的身上。明明是埃及极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