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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吃 狗血好呢 2247 字 7个月前

安歌放下他,转身走出去。

刚刚那句话,是对自己说的,因为他在庄肃眼泪迷蒙的双眸里看到了自己。

那个赤身裸体,放肆变态的自己。

心里突然很悲哀,很空虚。

他坐到客厅里沙发上,捂着脸哭起来。

声音时而压抑时而高亢……

7.

那天之后,安歌不再动庄肃了。

他恢复了那种比较正常的状态。

但为了庄肃,他去买了个充气娃娃,没有男版的,只好用女版凑合。

开始上班。

只不过,每次上班之前,他都把充气娃娃塞到庄肃身下,调整好让他舒服的姿势,还开好空调,盖上层蚕丝被。

手脚还是绑着的,他松开过一次,结果庄肃跳起来就开始乱跑,等情欲一上来到处乱蹭……

他实在不放心就只能捆着了。

还买了个摄像机,其实只是实时监控,方便他在值班时看看情况。

而那些知道庄肃情况的人:

林苡律不喜欢管闲事,也可能是对自己的诊断非常有信心,所以没有问过后续。

蓝清问过,他回复说,已经醒了,但不想出去也不想见她,在休息调整。

对啊,他就是不想庄肃醒,虽然知道那是迟早的事。

现在的他,把庄肃视做了自己的所有物,或许是伴侣,因为每次回家都有人“等他”的那种感觉非常好,让他沉迷不已。

而且,庄肃似乎还认得他,常常对他笑。

他真的喜欢我?

他想象着等庄肃醒来就跟他说在一起的事。

呵,不答应也没事,打残了,或者用精神药剂把他弄傻。

安歌清楚地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干些什么,甚至能命名出自己犯的是哪种病——他看过的专业的不专业的心理书籍真不少。

只不过,他享受这种病态,这让他更加清晰地感受到自己是真的活着的。

以往,他总是恍惚间觉得自己只是残魂一缕,现在这一切,只不过是他的臆想。

可是,现在,他确定不是了。

他再怎么想也想象不出有这么个庄肃。

他要庄肃永远呆在他身边,让他每时每刻肯定自己的存在。

如果让上辈子的自己看见现在的状态,会吓死的吧,他自嘲地想。

是啊,那时候他是典型的上进青年。

虽然,高中选择了理科方向,但在那个诗人可以免费坐火车的年代,他跟大家一样,有着一颗文青的心。

他写的诗是上过校报的。

这让他高兴了很久,直到发现自己喜欢上了一个男生。

那个男生是隔壁班的体育委员,最初被吸引是因为他在早操的时候听到那一声声“一二一……一二一……”

比他们班体委的喊声好听多了!

他每天好几次都不自觉地听着隔壁班的口令乱了跑步的脚步,然后被踩,尴尬,赶紧纠正回来。

想起来,有一天,他还跟他说话了。

他让他进去叫一个同学。

“xxx,有人找你!”

被自己高亢的声音吓了一跳。

心不知不觉中加速起来。

回到座位上,他捧着红了的脸,陷入了深思。

这种感觉是喜欢,他知道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