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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

望玉川跟他说:“钱是用来买猪的,动作麻利点,要走很久,别耽误时间了。”

“买猪?等等,我换一下衣服。”

怀揣几千块现金的程林森就跟着望玉川,浓烟袅袅的晨雾中,走在前往塘下村的路上。

作者有话要说:望望:买猪去咯!

五木:哼唧!

☆、b16

亏得现在是夏天,天亮得比较早,这个时候已经有点灰灰蒙亮了,不至于披星戴月地赶路,程林森不免嘀咕:这是有多远的路,才要这么早起来赶路?

另外他还有一桩心病,整个神经绷得紧紧,时不时朝四周围探看,就怕遭遇到早起的野熊,自那天晚上过后,他就觉得这附近的山里危机四伏,不小心一点就会丢命。

望玉川走在前面,头也不回地说:“别那么紧张,我每天走这条路来回,一直都没事。”

“意外往往就是在你认为没事的时候发生的,你可别掉以轻心。”程林森拧紧眉头,突然想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你每次都是一个人这么走的?”

“对啊。”

“太危险了!以后我陪你一起走!”程林森下意识地这么说道,就算知道她力气大,但他觉得男人应该保护女人。

走在前面的望玉川微微侧头向后看,看到他异常认真的神情,都不太忍心打击他的积极性,“你觉得要是真遇到熊,你能打得过它?”所以多一个人的结果根本没有任何意义,“到时可能就是看谁跑得快,谁被熊逮住了,另一个人就能逃走,所以你要替我去堵住熊口?”

这个问题抛回来,程林森没法接,他不想她出意外,可自己也不想死啊!“难道我们就没别的方法?两个人都能没事的方法。”

“要真按照你说的那样,两个人一起走,遇到熊,就只能是那样的结果,没别的办法。”

程林森说:“这里的人有没有猎|枪之类的,有猎|枪的话,有那种大口径的猎|枪就管用。”

普通的猎|枪,打中皮糙肉厚的野熊,也只是造成小伤口,那样只会把熊激怒,人死得更惨,需要那种能击毙一头成年熊的大口径猎|枪才管用。

有了自保的猎|枪,那就不用害怕随时有可能出没的野熊了,要是狭路相逢遭遇上的话,把一头熊猎|杀了,说不定还能尝尝亲手猎|杀的红烧熊|掌。

“没有。”望玉川打破他的幻想。

程林森走快几步来到她身边,刻意压低声音,营造一种恐怖的氛围,“要是真的一会遇到熊了,那我们岂不是坐以待毙?”

望玉川摇摇头,“不会。”

程林森惊喜,忙问:“你有办法?说来听听看。”

她指着他的脚说:“就算你的脚没受伤,相信我,我还是会跑得比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