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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傻瓜 谁腐啦 1587 字 3个月前

《那个傻瓜》作者:谁腐啦

文案:

原文名《迷失的我的她》,诱骗/男女向…剧情肉,前面十几章都没有肉喔,后面大肉不断。

女主小瑜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女却只有七岁儿童心智,被男主卫成轩收留,男主有着一颗猥琐痴汉的内心,每天都在想着如何步步诱惑感化女主并最后吃到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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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成轩是土生土长的中部人,生长背景若省略了眼泪,说起来就很简单。四岁时父母离异,七岁时和爷爷同住,十年之後爷爷去世,隔年高职毕业,接管了财产和那些绿油油的农地後,便不再求学,开始做农,直到四年过後,他二十二。

很多人都说,作农辛苦。卫成轩倒不这麽觉得。从小家人的耳濡目染,再加上性格本就随和,基本上只要日子过得去,他就什麽都愿意做。虽然农事做起来仍不至轻松,但至少能藉此求得温饱,那就是最重要的了。

但虽说如此,卫成轩心里还是难免有些不满。求学时期,他也曾经到闹区读书,因此也见识过都市的热闹。不得不感慨,乡下和都市相比,那可真是差多了。而对卫成轩来说,差最多的就是女人!

卫成轩的性慾很强。虽然不是一夜七次郎的等级,但是就是每天都会想做。不管前一天做得如何精疲力竭,第二天一定又会开始想女人。可惜的是,乡下的女人要不是结了婚的,要不就是老人家,根本是连意淫都意不起来。而虽说网路方便,但是大家约炮的还是希望能约在热闹的市区。而从卫成轩住家要到稍微热闹一点的郊区,少说也得花上将近半个钟头。

干炮还得等半个钟头,老子早晚会阳痿!

因此,性慾一来,卫成轩大多都只是手淫了事。

原本以为就要这样手淫到老死,直到有一天晚上,平时几乎无人造访的乡间,来了一个意外的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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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既往地视察了农田、喂食过养了三年的看门犬──糙米和小麦之後,卫成轩才提着闲置在狗屋旁的便当,安心回到家里。几乎是在整整十二个小时过後,熟悉的灯光才又亮了起来。卫成轩拽过毛巾,擦拭汗湿的手臂。

星期六是卫成轩唯一不自行下厨的日子。他觉得偶尔也该对自己好一点,顺便照顾邻居的生意。但虽说是邻居,已经算是邻近的老刘便当店,到这儿也得骑上十五分钟的自行车。

解开便当上的橡皮筋,里头的饭菜还有着一定的热气和香气。只有在这种时候,才会觉得活着真好。卫成轩提着筷子,正准备夹起瘫在米饭上头的鸡腿时,外头却突然传来糙米和小麦凶狠的叫声。

「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