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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双膝跪下,重重地磕了三个响头:“妾身死不足惜,只求将章县令的恶行上达天听,客官是京城商人,侠义无双,望为岫水百姓伸冤。”

海主事禁不住赞叹:“仗义多从屠狗辈,自古侠女出风尘。”

娇杏抬起婆娑泪眼,抽泣着问:“大爷,你说世上可有青天?”

海主事犹豫片刻,肯定道:“青天难说,阎王尚在。”

青天大老爷为养精畜锐,收拾恶贼,早已睡得香甜。

活阎王站在屋外的梧桐树上,饶有兴致地看那穿着夜行衣的小贼,跳过墙头,偷偷摸摸混进她房间,怀抱打着官府印记的银锭,四处东塞塞西藏藏,样子实在有趣。

小贼忙碌半天,终于将“赃物”放好,正欲打道回府。

回头一看,屋主已悄无声息地站在门口,手里拿着大刀,带着两个粗眉大眼的双胞胎女孩,正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过来,”叶昭勾勾手指,“谁派你来插赃的?叫什么名字?嗤嗤~轻功不怎么样啊。”

小贼吓了一大跳,迅速冷静下来,知道事败,他狰狞地从怀里摸出对鸳鸯刀,带着满室风声,横劈过去。

叶昭慢悠悠转身,慢悠悠避过,一脚踹去他屁股上,然后脚尖用力,打着旋儿,狠狠揉了几下。

“啊——我的屁股——”小贼杀猪般地惨叫,像只翻不过神的乌龟,四爪划水,努力翻腾,奈何叶昭踩得有趣,无论他怎么挣扎,都离不开那千钧重的脚尖,腰间还有块章少爷赏的银子硌着,硬邦邦地压迫骨头,痛得他眼泪直掉,简直比上次在县衙门挨板子还悲惨。

秋水半蹲下去,温柔地看着他头上痛出来的汗珠,柔声道:“别急着求饶,等将军踩断几根骨头再开口,也勉强算得上有好汉的风骨。”

秋华忧伤道:“很痛吗?上次有个刺探军营的探子被抓到,拒不招是谁派来的,结果被将军踩得骨头根根粉碎,半身不遂,生活不能自理,在牢里拖了几天就去了,太可怜了。不过好汉就地这样,你千万别招!就算变成没骨头人也别招!将军好久没拷问了,要让她踩个尽兴啊!”

小贼毫不犹豫,连珠箭似地开口:“我叫陈阿狗,原是大牢里的小偷,章南华少爷派来的!只要将官府库银放在您的房间里,就把我的罪行一笔勾销,否则就把我母亲和妹妹卖窑子里去!哎唷——痛死我了,大爷你高抬贵脚,饶了有眼不识泰山的鼠辈吧。”

叶昭缓缓将脚收回。

秋华嗤笑道:“你不怕母亲和妹妹被卖了?”

陈阿狗理直气壮道:“我死了她们一样活不成!被卖了还有口饭吃!”

秋水摇头:“姓章的色胆不小,连将军的男人都敢碰。”

陈阿狗这时才从“将军”这个称谓里回过味来,他虽不懂官场上的品阶,也不敢问将军的男人为啥是个美貌公子,最重要的是将军这个词听着怎么都比县令厉害。他又见叶昭脸色难看得像阎王,便吓得魂飞魄散,跪下不停磕头求饶,直说自己是猪油蒙了心。

盗窃官银是死罪。

章南华居心可测。

叶昭怒极,只恨不得将兔崽子拖去剥皮。她沉默良久,数数那点还不够她赏眉娘买一个月衣服首饰的银子,冷笑着吩咐:“把官银留下,你回去告诉章南华,事情办得妥妥当当,然后把他的下一步动作统统告诉我。”